黑格尔真理观研究
发布时间:2020-03-30 22:12
【摘要】:本文题目为“黑格尔真理观研究”,主要从“真理是什么”、“真理的证明”、“真理证明的方法”、“真理与自由”和“真理与美”五个方面对黑格尔真理有关理论进行探讨。论文分为五章,另外加上一个“绪论”和“结语”。 在“绪论”中,主要讨论了两个问题。一是交代为什么要研究黑格尔真理观,这主要是因为黑格尔真理观十分深刻。面对旧有真理观的不足,黑格尔真理观应运而生,与旧有真理观相比,黑格尔真理观在真理的认识、证明、证明方法、与自由和美的关系等方面都表现出其独特深刻之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才选取黑格尔真理观作为研究的对象;二是介绍了本文的整体思路,以便对本文有个整体上的把握。 第一章“真理是个体系”是从“真理是什么”这个角度来讨论黑格尔真理。本章分为两节,第一节论证黑格尔真理为什么成为体系。黑格尔真理是绝对、是上帝、是纯粹思维,而纯粹思维又具思辨本性,它能把差别包括在自身之内,这样黑格尔真理就由于其所具有的思辨本性而成为一个体系。第二节论证黑格尔真理体系的范围。黑格尔的真理是通过黑格尔整个哲学体系来表达的,这样就可认为真理体系的范围是整个哲学体系。通过文本和思想上的分析得出,黑格尔真理体系(哲学体系)应包括:“逻辑学”(包括俗称的“大逻辑”和“小逻辑”)、《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及对其扩展的《法哲学原理》、《历史哲学》、《美学》、《宗教哲学》和《哲学史讲演录》。 第二章讨论黑格尔真理是如何证明的。本章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证真理通过逻辑学所必然形成的“圆圈”而自身证明自身。在这个部分中,首先论述逻辑学的开端问题,作为具有必然性的逻辑学的开端,应具无前提性和绝对能动性,“纯有”因具有这个特性而成了逻辑学的开端;然后论述开端是如何必然进展的;最后论述了当开端进展到终点时,终点又回到了起点。这样通过这三个步骤的论述,就表明了逻辑学必然形成了一个“圆圈”,真理正是通过这样一个必然的“圆圈”而自身证明自身。紧接着第一部分,第二部分论述了“证明的客观性”问题,目的是要表明逻辑学圆圈的形成并不只是黑格尔本人的主观思考,而是具有客观性的,从而也就表明了真理证明的客观性。 第三章讨论黑格尔真理证明的方法问题。本章从“方法的特点”和“方法到底怎样”这两个方面来对之进行论述。黑格尔真理证明的方法就是真理形成的方法,而真理形成的方法并不是事先就存在的,而是在真理形成的终点处才凸显出来,,因而从特点上说,黑格尔真理证明的方法是与内容相统一的方法。这种与内容相统一的方法在与内容相一致的同时也与内容有区别,从与内容相一致上看,证明的方法可以说是一种无方法的方法;从与内容相区别上说,黑格尔真理证明的方法是最高的东西,即形式的形式。在明确了方法的特点之后,接着论述了这样的方法究竟是一个怎样的方法。从形式上看,黑格尔真理证明的方法就是综合与分析统一的方法,从内容上看,这种方法可以认为是辩证法所具的否定性。 第四章讨论“黑格尔真理与自由”关系问题。本章的任务是要去论述黑格尔真理也是自由实现的过程。本章分为二节,首先论证黑格尔自由与必然是统一的,目的是想通过必然性给自由确立起来,或者说使自由具有真理性;其次具体论述自由在黑格尔真理过程中的实现,自由的现实实现是在“精神哲学”所讨论的精神中,“主观精神”和“客观精神”都是有限的,自由在这里均不能得到真正的实现,只有在“绝对精神”中,自由才能得到真正的实现。 第五章尝试来讨论“真理与美”关系问题。本章分为二个部分,其一论述黑格尔真理也是一个自身显现自身的过程。在其整个过程中真理都在自身显现自身,真理在逻辑中的显现是自为的,还只是个逻辑可能性;在自然中的显现则是自在的,真理还潜藏在自然之中;只有在精神中,真理的显现才是现实的,由于主观精神和客观精神的有限性,真理在它们中显现还不是最高的,只有在绝对精神中,进一步说,只有在绝对精神的第三阶段“哲学”发展的最高阶段“黑格尔哲学”那里,真理才得到了最高的显现。其二论述黑格尔真理的这种显现就是显现美的过程,黑格尔对美的定义有两方面的要求,一是在内容上要显现真理(理念),二是在形式上要具有感性,显然黑格尔真理的显现满足美在内容上的要求,那么现在就只需判断黑格尔真理的显现是否是通过感性形式来达到的。由于黑格尔真理的最高显现是通过黑格尔哲学来完成的,因而可以说,这里只需判断黑格尔哲学是否具有感性形式,或者说黑格尔“哲学美”是否存在。因而在第二部分中就去论证“哲学美”的存在,无论是从黑格尔的思想发展,还是从黑格尔文本中的有关论述,亦或从黑格尔对美的定义看,都可以得出黑格尔哲学美的存在,从而也就论证了黑格尔真理的显现也是一种美的显现过程。 本文最后有一个简短的结语,主要是简单总结了一下本文的内容,指出本文的意义及其选材的合理性,并提出了对本文的期望。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2
【分类号】:B516.35
本文编号:2608132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2
【分类号】:B516.3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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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608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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