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韩人性论比较研究
发布时间:2020-04-20 06:09
【摘要】:中国伦理思想史上,荀子的性恶论和韩非的自然人性论影响深远。他们对人性的内涵做出了各自的规定,荀韩人性论既有相似的逻辑起点,在内容上又存在着极大的差异。但一直以来,人们在考察韩非人性思想的时候,总是从韩非师从荀子、是荀子的继承人出发,认为荀子主张人性恶,韩非也必主张人性恶,将韩非的人性论也定位为人性恶。这看起来好像很有道理并且得到相当多学者的认同。但笔者认为这不符合韩非人性思想的本意,曲解了韩非对人性的理解。 本文比较荀子与韩非人性思想的异同而重在讨论其异,力图说明韩非人性思想对荀子人性理论的继承有限,其人性学说主要是汲取了前期法家的人性思想,是一种彻底的自然人性论,而不是性恶论。对于荀韩人性论的差别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论述:“性恶”和“自然”荀韩人性论的基本主张有差别,荀子的人性论主张人性恶,而韩非的人性论主张人性就是人的自然的“好利”的本性;在人性是否可以改变问题上,荀子主张“化性起伪”,韩非则主张要顺应人性;在由不同的人性论直接导致的义利观上,荀子“义利兼顾”的功利观体现了其重视“礼”和“义”的作用,体现了其主张“性恶”的人性论,而韩非“重利弃义”的功利观,也反映出其将“好利”、“求利”这种人的自然性当作人之本性的观点;荀韩由不同的人性论引出的治国理论也有很大差异,他们治国论的差异也从一个侧面体现了二者人性论的差异。 荀韩的人性论及其由人性论而引出的治国理论,在今天也有一定的意义。荀子建立在性恶论基础上的礼法结合的治国理论,对于我们今天如何达成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结合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韩非顺应人性的治国之道承认个人私利的合法性,有益于激发人的竞争意识而促进社会的发展。他建立在人性论基础上的法治思想也有一些值得汲取的合理内容。
【学位授予单位】:曲阜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6
【分类号】:B22
本文编号:2634250
【学位授予单位】:曲阜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6
【分类号】:B22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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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树华;霍布斯与韩非的人性思想比较研究[D];江西师范大学;2010年
,本文编号:263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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