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概念的历史唯物主义阐释
发布时间:2020-05-15 16:12
【摘要】:文艺复兴以降,“主体”一直是整个近代哲学的奠基石。从主体概念出发构筑了整个近代“主体形而上学”的大厦,并在德国古典哲学中达到顶峰。但是,伴随着语言学转向,言说“主体死亡”俨然成为了现代、后现代西方哲学的主流话语。结合中国现实境遇,在启蒙主体与后现代解构主体的双重夹击之下,如何解决“主体”困境,这就需要我们重新思索马克思对主体概念的理论阐释。本文以主体概念为理论立基点,从三个方面论述了马克思对主体概念的历史唯物主义阐释。马克思对主体概念的阐释直接来源于德国古典哲学,在此基础上完成了对主体概念的历史唯物主义重构。本文的第一部分着重阐述了康德所确立的“自我意识”主体经费希特谢林到黑格尔所达成的绝对精神概念,此外重点阐释了费尔巴哈对超越意识主体的独特贡献及其理论缺陷。第二部分是对马克思主体概念的历史逻辑进程的梳理,以文本为依据将马克思对主体概念的阐释分为萌芽、形成、发展三个阶段。青年马克思是从对“自我意识”主体的认同,到遭遇“物质利益难事”后走向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思辨理路。思想成熟时期的马克思完成了对近代形而上学的哲学观变革——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正是在这一视域下马克思哲学的主体概念得以形成和确立。主体概念的发展阶段是结合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实际,即资本作为“普照的光”对现实的“主体”进行了宰制,马克思则以“自由人联合体”的设想完成了资本主体性的批判。第三部分是对历史唯物主义主体概念的理论阐释,首先是对主体概念进行廓清,进而明确指出历史唯物主义主体概念的理论内涵。重点包括马克思所实现的主体概念的存在论革命、实践活动中“现实的人”何以成为主体,以及“现实的人”的理论品格。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是马克思在人类思想史上所作出的独特贡献,恩格斯将其称为“天才的发现”。历史唯物主义是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其中所蕴含的主体概念(现实的人)与历史视域的双重阐释共同构成了历史唯物主义所具有的科学性内涵。因此,从更深层次的角度探讨主体问题一方面有利于我们深化对“现实的人”这一历史唯物主义前提的理解,另一方面有助于廓清历史唯物主义主体概念的理论内涵,揭示出其超越于传统“主体形而上学”的逻辑地位。
【学位授予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B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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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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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66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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