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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中道生万物、人法自然、知常乃久观念试释

发布时间:2021-11-23 09:20
  老子《道德经》探讨天地万物的根源及其本性,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其中"道生万物""人法自然""知常乃久"等观念意蕴深邃,而所谓的"三生万物""道法自然"等说法可能似是而非,有待进一步思考。 

【文章来源】:系统科学学报. 2020,28(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4 页

【部分图文】:

《道德经》中道生万物、人法自然、知常乃久观念试释


道曰反及其特征示意

庄子,乘法表,神话故事,根子


古代九九乘法表,因自“九九八十一”开始,称之为“九九”(元代朱世杰《筭学启蒙》(1299年)始,才改为从“一一如一”起)。《汉书·杨胡朱梅云传》:“臣闻齐桓之时,有以九九见者,桓公不逆,欲以致大也。”《周髀算经》引商高之言:“数之法,出于圆方。圆出于方,方出于矩,矩出于九九八十一。”因此,“一一”“二二”“三三”,就如同“九九”,本义是代表数及其算术知识。《道德经》中所谓“一一”“二二”“三三”,乃至“九九”,由简而繁,指向“万物”。“一一”“二二”“三三”,与“万物”的精神是一致的,这句话强调的是“万物”由道而生,道乃宇宙“万物”之始祖。混沌的道是生成万物的总根子。道生万物的生,是事物的从无到有的过程,是创生,就像植物从土壤中长出来,胎生的动物或人类从母体中孕育出来,道是母。万物的生,是忽然出现的。庄子讲的一则神话故事有助于我们对“道生万物”的认识。《庄子·内篇·应帝王》:

法自然,指法,含义,先天


李约将法天、法地、法道并列,作为三大自然妙理,这显然与《道德经》认为道先天地而生不一致;李约认为“法地地”就是“法地”,“法天天”就是“法天”,“法道道”就是“法道”,这种认识也是不确切的。实际上,正如前文所指出的,“法地地”是指法地之所以为地,“法天天”是指法天之所以为天,“法道道”是指法道之所以为道;尽管天、地与道并不在一个层次上,但是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三者可以并言,就是因为三者的道理是一致的,那就是“法自然”。3 知常乃久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从“微本体”看系统的生成与消亡[J]. 苗东升.  系统科学学报. 2019(04)
[2]复杂性、生成与文化——简评金吾伦先生的《生成哲学》[J]. 吴彤.  系统科学学报. 2018(02)
[3]有生于微:系统生成论的基本原理[J]. 苗东升.  系统科学学报. 2007(01)



本文编号:3513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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