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社会与规范性——黑格尔的规范性理论之争
发布时间:2022-01-24 14:17
罗尔斯等人对康德的道德哲学做出了建构论的解读,从此将建构论带入到规范性研究中。因为不满康德哲学自身的理论困境,以布兰顿、皮平为代表的社会建构论开始了对黑格尔的规范性研究,将之视为对康德哲学的社会化,把以相互承认为基础的社会视为规范的来源,这一解读方式被称之为"标准解读"。在社会建构论的影响下,斯特恩、莱蒂宁等人分别提出了对黑格尔哲学的规范性解读。一时间,对黑格尔规范性的研究产生了众多丰富的理论成果。考察这一时段理论得失,有助于我们推动黑格尔的规范性研究。
【文章来源】: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19(02)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黑格尔规范性理论的实在论—建构论之争
二、斯特恩对黑格尔规范性的解读
三、“扬弃建构论”或“中介实在论”
四、结语
本文编号:3606728
【文章来源】: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19(02)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黑格尔规范性理论的实在论—建构论之争
二、斯特恩对黑格尔规范性的解读
三、“扬弃建构论”或“中介实在论”
四、结语
本文编号:3606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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