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东事功学派及黄宗羲法治思想
发布时间:2022-02-15 21:27
<正>南宋时期,以陈亮、叶适为代表的浙东事功学派以尚功利、反空谈为理论旨趣,论述了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性。到了明末清初,这种重法思想在黄宗羲那里又得到了跃升,他明确提出"有治法而后有治人"的观点,将法治的地位提到了人治之上,旗帜鲜明地向儒家以德治国的理念发起挑战。黄宗羲的浙江籍弟子们继承发扬了他的思想,将法治的观念注入浙江人的血脉中,形成了今天浙江人重视法律、崇尚实干的性格。
【文章来源】:人文天下. 2020,(14)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浙东事功学派的立法、行法思想
(一)道不离器、道欲相随
(二)王霸并用、义利双行
1. 霸道与王道是背道而驰还是一体两面?
2. 王霸之分是否就是仁义与人欲之分?
(三)立法为公、任人以行法
1. 以公心立法
2. 任人以行法
二、黄宗羲“有治法而后有治人”思想
(一)罢“一家之法”立“天下之法”
1. 肯定“无法之法”
2. 反对“非法之法”
(二)“治法”先于“治人”
三、浙东事功学派及黄宗羲法治思想对浙江人法治观念的影响
(一)好讼
(二)亲民
(三)重商
(四)实查
本文编号:3627296
【文章来源】:人文天下. 2020,(14)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浙东事功学派的立法、行法思想
(一)道不离器、道欲相随
(二)王霸并用、义利双行
1. 霸道与王道是背道而驰还是一体两面?
2. 王霸之分是否就是仁义与人欲之分?
(三)立法为公、任人以行法
1. 以公心立法
2. 任人以行法
二、黄宗羲“有治法而后有治人”思想
(一)罢“一家之法”立“天下之法”
1. 肯定“无法之法”
2. 反对“非法之法”
(二)“治法”先于“治人”
三、浙东事功学派及黄宗羲法治思想对浙江人法治观念的影响
(一)好讼
(二)亲民
(三)重商
(四)实查
本文编号:362729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zhexuezongjiaolunwen/36272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