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归纳 ——对罗素归纳思想的哲学述评
发布时间:2025-01-11 04:03
伯兰特·奥瑟·威廉·罗素(1872-1970)是分析哲学的奠基者之一,并且他以对逻辑学、语言哲学、数学哲学和认识论研究所做出的永恒的贡献而久富盛名。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希望探讨作为罗素哲学的核心论题之一的归纳问题。我们将试图陈述罗素的归纳观的内容和发展逻辑,并以整个归纳研究为坐标,以分析哲学的方法对这种归纳观以合理的分析,同时以罗素的归纳观反思我们整个的归纳研究。 依照毕业论文的规范和论文主题展现的需求我们的论证将作如下的展开: “前言”部分是我们整个论证的逻辑起点,它简明扼要地交待了本文主题。我们结合当前学界的归纳研究现状,说明了我们研究归纳推理的必然性和研究罗素的归纳思想的价值所在。在此我们简要的介绍了我们研究这一主题的思路和方法并对论文的结构做了简单的介绍。 就“第一部分”来说,我们以“罗素的归纳思想和人类的知识概说”为论题,以罗素哲学的整个发展历程和逻辑背景,说明了罗素研究归纳法和归纳推理的必然性,并对这种必然性做了认识论层面的哲学分析。它证明了人类知识在本质上对“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的刚性需求。 在“第二部分”中,我们以“罗素的关于归纳法和科学之间的关系的基本认知...
【文章页数】:6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前言
一 归纳推理研究的必要性——就归纳推理对人类知识的必要性来说
二 “归纳法合理性问题”的提出——以本文的研究方法而论
三 罗素的归纳思想的价值与本文创新之处——就本文研究方法的自然发展趋势而言.
第一部分 罗素关于归纳与人类的知识概说
一 罗素的知识论概观及其“归纳推理”的显现——就知识的来源而论
二 罗素的“归纳推理观”概述——就理论的自身发展历程而言
三 当前学界对罗素的“归纳推理方案”的界定——我们研究的先导和有待商榷的结论
四 本部分小结
第二部分 罗素关于归纳法和科学之间的关系的基本认知
一 作为科学普遍原则的归纳法原则——“因果关系”独断运用
二 “科学推理的公设”下的归纳法——“因果线”与“概然性”的链接
三 从强“齐一律”到弱的“因果线”——就科学实践的需要而言
四 本部分小结
第三部分 罗素关于归纳法与数学之间的关系的基本观点
一 罗素的数学观与数学归纳法——就“类”的概念而言
二 罗素对概然性与数学概率论的评述——就数学的方面而言
三 概率是否存在——以罗素的评述为基础对数学概率理论的反思
四 本部分小结
第四部分 罗素关于归纳与逻辑关系的认知
一 罗素的逻辑概念与必然性推理
二 简单枚举的归纳法与逻辑的关系
三 将归纳推理形式化的期望与趋势
四 本部分小结
第五部分 罗素归纳推理方案的定位问题
一 罗素探求归纳法的价值取向
二 罗素的归纳法和科学推理
三 归纳研究的理论反思
四 本部分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本文编号:4025911
【文章页数】:6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前言
一 归纳推理研究的必要性——就归纳推理对人类知识的必要性来说
二 “归纳法合理性问题”的提出——以本文的研究方法而论
三 罗素的归纳思想的价值与本文创新之处——就本文研究方法的自然发展趋势而言.
第一部分 罗素关于归纳与人类的知识概说
一 罗素的知识论概观及其“归纳推理”的显现——就知识的来源而论
二 罗素的“归纳推理观”概述——就理论的自身发展历程而言
三 当前学界对罗素的“归纳推理方案”的界定——我们研究的先导和有待商榷的结论
四 本部分小结
第二部分 罗素关于归纳法和科学之间的关系的基本认知
一 作为科学普遍原则的归纳法原则——“因果关系”独断运用
二 “科学推理的公设”下的归纳法——“因果线”与“概然性”的链接
三 从强“齐一律”到弱的“因果线”——就科学实践的需要而言
四 本部分小结
第三部分 罗素关于归纳法与数学之间的关系的基本观点
一 罗素的数学观与数学归纳法——就“类”的概念而言
二 罗素对概然性与数学概率论的评述——就数学的方面而言
三 概率是否存在——以罗素的评述为基础对数学概率理论的反思
四 本部分小结
第四部分 罗素关于归纳与逻辑关系的认知
一 罗素的逻辑概念与必然性推理
二 简单枚举的归纳法与逻辑的关系
三 将归纳推理形式化的期望与趋势
四 本部分小结
第五部分 罗素归纳推理方案的定位问题
一 罗素探求归纳法的价值取向
二 罗素的归纳法和科学推理
三 归纳研究的理论反思
四 本部分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本文编号:402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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