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04年职称改革工作有关政策的解答
发布时间:2014-07-28 11:53
一、民营经济领域职称问题
1.我市职称改革“五个打破”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实行“五个打破”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渝人发[2001]126号)明确规定:
①打破所有制界限,允许国有、集体、合资、股份、民营、个体私营等各种所有制性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②打破地域界限,允许户口、人事关系不在我市的外地来渝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③打破身份限制,允许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各类人员按规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④打破资历、学历、职务档次等限制,对引进的急需人才,以及在我市经济建设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定职或晋职。
⑤打破岗位限制,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推行评聘分开制度。
2.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与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定职称时是否一视同仁?
答: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实行“五个打破”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渝人发[2001]126号)巳明确规定:打破所有制界限,允许各类所有制性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评聘专业技术职务;非公有制单位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一样,可以建立与自身事业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相适应的职称管理机构,享有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样的职称政策。因此,非公有制单位与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定职称时都一视同仁,并按照统一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评定。
3.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如何评职称?
答: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可通过初定、评审和考试三种方式取得。
①初定取得资格:
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期满(所从事的专业与所学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经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可按以下条件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⑴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为“员”级职务任职资格;
⑵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可初定为“助师”级职务任职资格;
⑶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为“助师”级职务任职资格;
⑷研究生班毕业或第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为“助师”级职务任职资格;
⑸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可初定为“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⑹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为“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注: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由本人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签署考核意见,报各区县(市)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批。
②评审取得资格:
根据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我市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02]895号)的有关规定,民营、个体私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择优推荐、主管部门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程序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在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实行人事代理的由人才交流机构组织申报;有主管部门或挂靠部门的由主管部门或挂靠部门组织申报;无主管部门或挂靠部门的可按属地化原则直接向所在区县(自治县、市)人事(职改)部门申报。
③考试取得资格:
对国家已实行“以考代评”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质量、国际商务、出版、翻译、计算机技术(水平)等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或专业,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可按属地管理原则,就地报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以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4.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教师如何评定职称?
答:我市人事(职改)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发《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精神,对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教师评定职称有以下规定:
①凡经各级教育或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教师,均可按规定申报评审相应系列(高校教师、中专校教师、中小学教师、技工校教师等)和级别的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②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教师评定职称按属地原则和审批权限,由各级教育或劳动行政部门牵头负责(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向人才交流中心申报),并纳入各级人事(职改)部门的统一管理。
③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教师评定职称,其申报评审的标准、条件、程序及考试办法等分别按国家颁布的各系列《试行条例》和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5.民营、个体私营医疗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如何取得相应职称?
答:凡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民营、个体私营医疗卫生单位(如社会办医、私立医院、个体诊所等)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含乡村医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职称资格;符合晋升高级职务条件者,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申报,并按规定程序送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6.乡镇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评什么职称?
答:我市乡镇企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和专业技术称号“双轨制”。一方面要鼓励乡镇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乡镇企业的实际情况,允许评定专业技术称号,并颁发统一印制的《重庆市专业技术称号证书》(该称号证书在乡镇企业系统内有效)。
乡镇企业专业技术称号共设置工程、经济、会计、统计四个系列和4个级别。如:高级工程师称号、工程师称号、助理工程师称号、技术员称号。
7.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工人及其他人员能评职称吗?
答:为彻底打破身份界限,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工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渝职改[1998]51号)明确规定:
凡我市企事业单位中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工人,不论现在是何身份,只要符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试行条例》规定申报评审条件的,均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其所在单位根据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聘期内的有关待遇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视同仁。
8.农民能不能评职称?农民可评什么职称?
答:农村有一技之长的“土专家”、“田秀才”、“种养植能手”和能工巧匠等实用人才可申报评定农民技术人员职称。农民技术人员职称分为农民技术员、农民助理技师、农民技师、农民高级技师四个等级。
我市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由各级农办或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农民按规定取得相应级别职称后,可获得农业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证书》。
二、引进人才职称问题
9.哪些人才属引进人才?现行职称政策对引进人才有哪些倾斜?
答:引进人才主要是指转移人事、户藉关系到重庆市工作的人才;实行“户口不迁,关系不转,来去自由”的智力引进人才;留学回国来渝创业和工作的人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的决定》(渝府发[2000]63号)精神,适应我市引进人才的需要,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我市引进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02]896号)明确规定:
①引进人才可按照“五个打破”精神,不受单位所有制性质、地域界限、岗位指标、身份等限制,申报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绩、贡献突出者,可不受学历、资历、职务档次的限制,破格评审与其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②引进人才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外语、计算机及继续教育要求可实行“先评后补”政策。
三、职称考试问题
10.职称考试如何分类?有哪些种类?
答:职称考试分为全国执业资格考试、全国职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地方职业资格考试、职称配套考试五大类。
①全国执业资格考试有以下几类: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一、二级建造师、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土木工程师(电气)、注册土木工程师(化工)、注册土木工程师(公用设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特种设备监理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土地登记代理人、矿产储量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拍卖师、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棉花质量检验师、假肢制作师、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价格鉴证师、企业法律顾问等。
②全国职业资格考试有以下几类:
质量、国际商务、出版、翻译、计算机技术(水平)等。
③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以下几类:
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等。
④地方职业资格考试有以下几类:
农技推广人员职业资格、社会福利机构护理保健人员职业资格、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资格等。
⑤职称配套考试有以下几类:
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专业知识测评等。
11.哪些职称资格需要通过考试取得?
答:建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是深化职称改革,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一项重要措施。目前,国家已对经济、会计、统计、审计、质量、卫生、国际商务、出版、翻译、计算机技术(水平)等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实行“以考代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以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12.为什么要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提出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答:1992年10月,国务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外语水平要求的通知》明确要求:由国家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的系列对外语水平要求仍须按有关《试行条例》的规定和人事部《关于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严格掌握外语条件的通知》要求,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进行必要的外语水平考试,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职改部门作出规定。2001年12月,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明确指出: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可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应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职务系列范围、职务级别和应考科目数量,对不同专业、不同地域和不同年龄结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有切合实际的能力要求。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我市明确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时,均须参加相应等级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这是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应对入世的能力和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的必要措施。
13.为什么要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进行调整?
答:重庆直辖以来,市人事(职改)部门根据国家人事部有关文件精神,对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并认真组织实施。实践证明,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严格掌握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是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确保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质量的必要措施。
随着形势的发展、实践的检验,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从内容到形式都日趋成熟,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也有较大提高,因此有必要对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有关规定进行适当调整。最近,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按照 “求真务实”的精神,结合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决定取消原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成绩3--4年有效的期限,实行一次性考试合格后在同一级别职称评审(考试)中长期使用有效;同时,对2000年以来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A级考试和2001年以来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B、C、D级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者,其考试合格证继续有效。
14.我市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计算机和外语考试有哪些具体要求和规定?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教师队伍能力建设,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以适应我国入世后教育事业的发展和重庆直辖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03年1月,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精神和我市的实际需要,相继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补充通知》和《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开展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对全面实施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计算机和外语考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最近,市人事局、市教委在认真总结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计算机、外语考试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市教师队伍人多、分布区域广、城乡差别大、层次结构复杂等特点,按照“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逐步提高”的原则,决定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计算机和外语考试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①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应按全市职称考试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证书的要求,参加全市职称计算机和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限实行一次性考试合格后,在申报评审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使用有效。免试条件按现行规定执行。
②职称计算机考试的等级应与其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等级一致,即:正高报考A级,副高报考B级,中级报考C级,初级报考D级。其中,万州、黔江、酉阳、秀山、彭水、石柱、城口、巫溪、巫山、奉节、云阳、开县、武隆、丰都、忠县等15个边远贫困及少数民族地区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以及其他区县(市)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在规定的考试等级上降低一个档次要求。
③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外语考试须严格按以下类别和等级报考:
⑴市级重点中学、市级示范小学(幼儿园)教师:正高报考A级,副高报考B级,中级报考C级,初级报考D级;
⑵在区县(自治县、市)城区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正高报考B级,副高报考C级,中级报考D级,初级报考E级;
⑶在区县(自治县、市)乡镇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副高报考D级,中级报考E级,初级报考F级;
⑷外语教师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应报考第二外语,并对应上述类别和等级降低一个考试级别要求;或在第一外语规定等级上提高一个考试级别要求。
四、职业资格制度
15.什么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答:国家按照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公认、国际可比、事关公共利益的原则,在涉及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专业技术领域,笔耕文化推荐期刊,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政府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16.什么是职业资格证书?
答: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参照国际惯例,对申请人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认可,是求职、任职、独立开业和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政府指导下的分类管理体制,劳动部门负责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鉴定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人事部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评价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
17.如何取得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答:专业技术执业资格通过考试方法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由国家定期举行。经考试合格人员,由国家授予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18.取得执业资格后到哪里注册?
答:执业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取得《执业资格证书》者,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注册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未经注册者,不得使用相应名称和从事有关业务。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为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注册,并报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19.我市目前制定出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有哪些?
答:按照国家关于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公认、国际可比、事关公共利益的原则,我市目前已积极探索建立了部分适应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地方职业资格制度:①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职业资格;②重庆市社会福利机构护理保健人员职业资格;③重庆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④重庆市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资格。
五、考评结合问题
20.什么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国家己对哪些系列实行了考评结合?
答:“考评结合”是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中引入考试方式,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人才评价办法。也是深化职称改革,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一项重要举措。
1999年,国家首先对高级审计师资格实行“考评结合”试点,目前已全面推行;2003年,国家又对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了“考评结合”试点,从2004年起扩大试点范围,将在重庆等16个省市开展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
21.我市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评结合”有什么新举措?
答: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和创新为导向,逐步实行资格考试与评审相结合、考试考核与同行评议相结合、社会公认与业内认可相结合的专业人才评价方法,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根据重庆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我市将在部分有条件的系列或专业对专业技术资格实行“考评结合”,客观公正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
2004年,我市将对高级经济师、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和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法;取得经验后逐步向其他系列扩广。
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本文编号:8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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