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7年修律权纷争与立法新制的建立
发布时间:2017-10-28 08:10
本文关键词:1907年修律权纷争与立法新制的建立
【摘要】:1906年清廷宣示预备立宪,却未对过渡时期的立法权力作出安排,由此引发次年修律权之争。戴鸿慈和张仁黼提出以法部、大理院专司修律,岑春煊提出另组立法机构,意图夺取沈家本的修律权力。奕R恢鞯嫉南苷萑匆圆缓先ǚ至⒅逦,
本文编号:1107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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