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例研究
发布时间:2017-12-09 21:00
本文关键词: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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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是我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该案对互联网企业市场支配地位认定具有深远的意义。腾讯相关产品市场、相关地域市场的界定问题和腾讯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问题为本案主要争议焦点问题。腾讯相关产品市场是否需要准确界定是第一个争议焦点。两审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均使用替代性分析方法、SSNIP方法等其他方法对腾讯相关产品市场进行了分析。最高人民法院最终认定并非在每一个反垄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中均需准确界定相关产品市场且不宜直接适用SSNIP方法。因此,对于相关产品市场的界定需要适当降低相关产品市场的重要性,但仍应以替代性方法为主,SSNIP方法为辅。腾讯所在的相关地域市场是全球市场,还是中国大陆境内即时通讯市场为第二个争议焦点。相关地域市场界定对市场支配地位认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互联网全球化背景下,对相关地域市场的界定需要前瞻性的考虑可能会涉及到的国家主权及反垄断域外管辖等国际法问题。腾讯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市场份额是否为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唯一因素为第三个争议焦点。互联网及互联网竞争特性对传统企业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产生了巨大冲击。因此,认定互联网企业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时,不能将市场份额作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之唯一标准,应适当降低市场份额的重要性,提高市场进入壁垒的重要性,同时要着重考虑互联网用户对产品的依赖性。
【学位授予单位】:湖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2.294;D9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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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271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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