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刘禹锡“天人相分”的法律思想
发布时间:2017-12-20 15:09
本文关键词:论刘禹锡“天人相分”的法律思想 出处:《重庆大学》2015年硕士论文 论文类型:学位论文
【摘要】:天人观是中国古代思想家的研究中国古代哲学重要内容,作为天人关系研究的集大成者,刘禹锡适应时代和儒学自身发展的需要,对孔孟、荀子、王充等思想家的天人观思想进行了吸收和扬弃,冲破了传统的“天人合一”的天人观,提出了比荀子更为完善的“天人相分”的法律思想,形成了具有刘禹锡特色的天人理论。刘禹锡的“天人相分”的天人观与社会现实相结合,通过对当时的时代背景进行探究实践,形成了这种极具特色的天人观。刘禹锡的“天人相分”的法律思想在当时是极具进步意义的,对传统的天人观是一种冲击,推动了当时的天人观的发展。不过这种积极作用是相对性的,这是由当时的社会环境与时代背景决定的。本文从三个大方面进行论述:首先从刘禹锡“天人相分”的法律思想产生及承继出发,探究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叙述了刘禹锡对孔、孟、荀、王充等人天人观的批判承继的内容;第二从“用天之利,立人之纪”的立法观等六个方面对刘禹锡“天人相分”法律思想内容进行评析阐述,深层次的剖析了刘禹锡的“天人相分”的法律思想思想;最后从在刘禹锡“天人相分”法律思想在唐中晚期的价值、刘禹锡“天人相分”思想与西方中世纪天人观的不同进行了评析。研究刘禹锡“天人相分”法律思想不仅仅能将其作为历史尘封于世,而且它作为中国法律思想史一部分,能够让我们更加深入了解唐中后期的法律思想的发展。本文通过对刘禹锡“天人相分”法律思想进行了系统的归纳和深入研究,发现刘禹锡的“天人相分”的法律思想极其丰富、异常深刻。将刘禹锡的“天人相分”的法律思想置于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发展的大背景下进行研究,将会更加深入了解他的天人观中所体现的法律思想。
【学位授予单位】:重庆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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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31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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