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自然主义:马克思主义对自然法思想的重构
本文关键词:论法律自然主义:马克思主义对自然法思想的重构 出处:《宁夏社会科学》2014年04期 论文类型:期刊论文
【摘要】:法律自然主义是一种运用马克思主义对传统自然法思想的重构。传统自然法二元论的基本特征由于受到了怀疑论、功利主义和实证主义的批判而难以为继,只有法律自然主义才能将二元论法律思想合理地延续。其次,法律自然主义则以"实践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框架中解决了自然法学说中个体与共同体分离这一逻辑困境,并通过为应然法与实然法之间提供一种经验性的实践介质而解决了其实证性困境。此外,法律自然主义也以其法律消亡论开释了传统自然法理论中的固有矛盾,从而重构了一幅适合当代中国社会马克思主义版本的自然法理论。
[Abstract]:Legal naturalism is a kind of using Marx's reconstruction of the traditional natural law theory. The basic characteristics of traditional natural law dualism because of skepticism, criticism of utilitarianism and positivism and difficult to continue, only legal naturalism can be dualism of legal thought and reasonable extension. Secondly, legal naturalism is "practice theory" in the framework of the Marx doctrine the theory of solving this separation logic dilemma of individual and community natural law theory, and through the practice of media one kind of experience to provide between law and real right law ought to be solved in a dilemma. In addition, the law also to the demise of its legal naturalism release the contradictions inherent in the traditional theory of natural law, and the reconstruction of a contemporary social Chinese version of the Marx doctrine of natural law theory.
【作者单位】: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基金】:西北政法大学“国外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与当代思潮”青年学术创新团队成果
【分类号】:D90
【正文快照】: 自然法思想不仅拥有悠久的历史,在当代也依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著名学者於兴中教授就曾撰文《充满戾气的社会呼唤自然法》,并指出:“在善恶颠倒、美丑不分、秩序混乱、潜规则横行的社会,只有回到自然法,回归人性,抛开人为,防止和纠正异化,才能获得拯救的方向。”⑴然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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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429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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