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游说的正当性分析
发布时间:2019-04-19 17:45
【摘要】:立法游说的正当性主要体现三个方面:一是最佳的利益表达方式;二是实现公民民主权利的重要手段;三是实现立法的平等参与。 立法的核心问题之一就是利益的表达,而立法游说正是利益集团通过相对和平的方式向立法机关及立法者集中表达本集团的利益诉求,以对立法发生实质性影响的一种方式。公众参与立法是现代民主的重要要求,由于直接民主的固有缺陷,大多数民主国家都采用代议制这一间接民主方式,立法游说可以弥补代议制民主的缺陷,通过利益集团实现普通公民的立法权,从而体现立法的程序民主。立法平等要求公民在立法上权利平等,立法游说与立法平等密不可分,立法游说可以实现公民在立法层面的参与平等。 目前,对立法游说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立法游说缺乏合法性;二是立法游说可能引发立法腐败。同时,在立法程序、利益表达机制的健全与完善、利益集团立法游说行为方式等方面也存在着问题。由此,引发了通过完善立法程序与相关机制、完善利益表达渠道、使立法游说过程透明化等举措以建立健全立法游说相关法律制度的讨论。
[Abstract]:......
【学位授予单位】:苏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1
【分类号】:D920.0
本文编号:246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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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单位】:苏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1
【分类号】:D920.0
【引证文献】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条
1 韩李娜;我国公众参与立法问题研究[D];郑州大学;2013年
,本文编号:246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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