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波斯纳的实用主义道德怀疑论
发布时间:2020-06-22 19:01
【摘要】: 当法律实证主义对某个法律争议无法得出令人满意的结论时,法律是应从哲学还是应从科学获得指导?波斯纳的回答是,应从科学获得指导。从这一主旨出发,波斯纳秉承霍姆斯法律和道德相分离的思想,将法律和道德在内容上存在一定关联作为一个前提接受,更多关注的是法律职业、司法裁判职业及法律学术职业与校园道德哲学职业之间的联系。波斯纳否认校园道德论在改进人们的道德信仰和道德行为上有什么作用,同时也不承认道德哲学有助于充满道德争议的法律疑难案件的解决,波斯纳提出了他的替代选择——关注科学和实用主义审判,以消解社会对道德话语和宏大法律理论的迷信,努力使法律从道德理论向政策科学转变。本文对波斯纳的“实用主义道德怀疑论”这一道德立场进行了梳理与重构,集中分析了他的“强式命题”、“弱式命题”以及他的替代选择——关注科学和实用主义审判,最后对波斯纳的道德理论进行了一些反思和批判,具体包括他对校园道德理论的界定、其论证进路、其道德相对主义以及波斯纳牌号的实用主义,使我们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8
【分类号】:D90
本文编号:2726104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8
【分类号】:D90
【引证文献】
相关博士学位论文 前1条
1 刘鹏;疑难案件中法律裁判的规范性来源[D];吉林大学;2011年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条
1 高红;论波斯纳的实用主义审判观[D];广西大学;2011年
本文编号:2726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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