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型、行政型抑或独立型:近代我国审计监督法治转型之多重取向
发布时间:2021-01-02 23:41
如何处理好审计与立法、行政的关系,近代国人在借鉴大陆派审计、英美派审计及传统中华审计思想的基础上,分别依照立法型、行政型及独立型等转型路径,从审计机构取超然地位抑或隶属于立法或行政机构、审计监督之职权与立法财政监督及行政财政监督之权限划分、审计组织之产生取议会制抑或元首任命制或考试制等方面提出了诸多不同的思想或主张。深化对我国近代审计监督法治转型中多重取向的认识,不但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而且也能够为新时代审计监督法治化进程提供某些历史参考。
【文章来源】:江汉论坛. 2020年08期 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审计监督法治转型之历史脉络:从取法近代西方审计到借鉴传统中华审计
二、审计机构之设置:超然抑或隶属于立法、行政机构
三、审计监督职权之范围:与立法财政监督、行政财政监督之权限划分
四、审计组织之产生:议会选举制、元首任命制抑或考试制
五、近代我国审计监督法治转型路径选择之评析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民国时期审计制度的演进及其特点[J]. 张达聪. 江汉论坛. 1997(01)
本文编号:2953873
【文章来源】:江汉论坛. 2020年08期 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审计监督法治转型之历史脉络:从取法近代西方审计到借鉴传统中华审计
二、审计机构之设置:超然抑或隶属于立法、行政机构
三、审计监督职权之范围:与立法财政监督、行政财政监督之权限划分
四、审计组织之产生:议会选举制、元首任命制抑或考试制
五、近代我国审计监督法治转型路径选择之评析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民国时期审计制度的演进及其特点[J]. 张达聪. 江汉论坛. 1997(01)
本文编号:2953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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