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法理论文 >

马克思“人的本质”之智能进化与法律应对

发布时间:2021-01-16 09:52
  "人的本质"问题是哲学上的最高问题。至今的法律皆为以人类为中心、为人类所服务的法律,对"人的本质"的深刻把握是建构优良法律的必然诉求。智能时代的到来,不仅在身体层面解放了个人的劳力,更是一步步地走向了类人化,能够呼应人的心理、情感等需求。由此所带来的人的劳动本质、需要本质、共同体本质、社会联系、社会关系等改变,亟需法律做出适当的调整以应对。未来法到底是人法还是人机共同体法,不只取决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根本上而言在于人类对人工智能的使用态度。如何处理阶层分化、社会共同体乃至人类中心主义变化的难题,究其根源又基于对"人的本质"的理解回归。 

【文章来源】: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20,42(06)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人的本质”之历史透视与法律遵循
    (一)?人的本质?与法律遵循的总体性考察
    (二)?人的本质?与法律遵循的类型性审视
二、智能时代“人的本质”的全新变化
    (一)人是人的最高本质疑将受到?新物种?的挑战
    (二)人的劳动本质的既变又不变
    (三)人的需要发生改变
    (四)人的共同体本质变化因技术的进步而愈发丰满
    (五)人的社会联系本质具有衰退倾向
    (六)对?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本质的冲击
三、智能时代“人的本质”的法律应对
    (一)人为自然立法还是人工智能为自然立法
    (二)人主体化劳动而非劳动异化人
    (三)人的需要发生改变
    (四)共同体的联合和进步
    (五)社会联系弱化与集体主义
    (六)社会关系的复杂性与未来法
四、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实践思维视角下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逻辑阐释[J]. 牛立然,魏书胜.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 2019(14)
[2]未来法学论纲[J]. 张本才.  法学. 2019(07)
[3]从马克思人的劳动本质论理解“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J]. 吴育林,赵悦彤.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2019(02)
[4]美好生活需要:基于马克思人的本质理论的考察[J]. 袁富民.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9(02)
[5]智能社会的体制诉求和人的本质的新进化[J]. 邬焜,冯洁,袁燕,马红燕.  自然辩证法研究. 2019(01)
[6]康德哲学视点下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问题探讨[J]. 李扬,李晓宇.  法学杂志. 2018(09)
[7]积极的“异化”:人工智能时代的“人的本质力量”[J]. 余乃忠.  南京社会科学. 2018(05)
[8]科技革命、法哲学与后人类境况[J]. 鲁楠.  中国法律评论. 2018(02)
[9]人工智能与法律的未来[J]. 郑戈.  探索与争鸣. 2017(10)
[10]从劳动作为人的类本质的视角看劳动幸福问题[J]. 何云峰.  江汉论坛. 2017(08)



本文编号:2980611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lilunwen/2980611.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95d02***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