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程序义务
发布时间:2021-03-03 18:13
当前中国正处于从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的社会转型期,社会的剧烈变动所引起的结构上的对立、价值上的冲突极易引发社会纠纷。许多时候,很难对这些纠纷做出公正的法律判断,因此有一个公正合理的法律程序就非常必要。然而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是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的,这给我们建国几十年的法治建设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既没有为法治建设、程序建设提供良好的理论基础,在立法中也不注重理性程序的设计,更不要说对于法律程序义务的认识和完善了。在当今理论界中“重实体轻程序”、“权利本位论”占主导地位,而程序和义务被视为附庸的情况下,对于法律程序义务的概念、特征、要素等必须要有一个较为清晰和完整的认识,并且要从宏观上认识到法律程序义务如何在法律程序中发挥其积极作用。法律程序义务必然涉及到法律程序权利,不管是在实体法还是程序法中,两者并不是单纯的对应关系,在更深层次上有更加错综复杂的关系。法律程序义务在正当法律程序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意义,这从一个方面体现了法律程序义务的价值和目标。但是法律程序义务有很多不足,要从更新程序观念入手,在借鉴他人优良经验和理论的基础上,对我国立法领域、司法领域的法律程序义务进行完善。
【文章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6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引言
一、选题的背景
二、研究前提
三、研究现状和文献综述
第一章 法律程序义务的考证和界定
1.1 法律程序义务的考证
1.2 提出法律程序义务命题的概念前提
1.3 法律程序义务的界定
1.4 法律程序义务的分类
第二章 法律程序义务和法律程序权利
2.1 法律程序义务和法律程序权利的对应关系
2.2 法律程序义务和法律程序权利的关联关系
第三章 法律程序义务和法律程序
3.1 法律程序义务在法律程序中的地位
3.2 法律程序义务在法律程序中的作用
第四章 法律程序义务和正当法律程序
4.1 法律程序义务在正当法律程序中的设置
4.2 对于实现正当法律程序的意义
第五章 法律程序义务实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5.1 法律程序义务构建存在的问题
5.2 问题的根源
5.3 法律程序义务构建的对策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浅论程序法[J]. 卜格日图. 法制与社会. 2006(21)
[2]经由程序的正义——美国刑事司法中程序公正的个案解读[J]. 傅达林. 民主与科学. 2006(05)
[3]程序自治:程序正义的实证分析[J]. 李华,王洪丽. 浙江青年专修学院学报. 2006(03)
[4]论义务及其与权利的本质关系[J]. 郭道晖.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05)
[5]“程序正义”观念与中国的普法教育[J]. 谢秋红. 探索. 2006(04)
[6]程序性制裁解构——以刑事程序为范例[J]. 赵婧,艾丽燕.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03)
[7]实体法与程序法的价值关系分析[J]. 张国强. 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6(01)
[8]论行政主体义务在行政法中的地位[J]. 关保英.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01)
[9]论法律程序的实践价值(上)[J]. 谢晖.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05(01)
[10]法律义务新论——兼评张恒山教授《义务先定论》中的义务观[J]. 胡平仁.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4(06)
本文编号:3061705
【文章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6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引言
一、选题的背景
二、研究前提
三、研究现状和文献综述
第一章 法律程序义务的考证和界定
1.1 法律程序义务的考证
1.2 提出法律程序义务命题的概念前提
1.3 法律程序义务的界定
1.4 法律程序义务的分类
第二章 法律程序义务和法律程序权利
2.1 法律程序义务和法律程序权利的对应关系
2.2 法律程序义务和法律程序权利的关联关系
第三章 法律程序义务和法律程序
3.1 法律程序义务在法律程序中的地位
3.2 法律程序义务在法律程序中的作用
第四章 法律程序义务和正当法律程序
4.1 法律程序义务在正当法律程序中的设置
4.2 对于实现正当法律程序的意义
第五章 法律程序义务实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5.1 法律程序义务构建存在的问题
5.2 问题的根源
5.3 法律程序义务构建的对策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浅论程序法[J]. 卜格日图. 法制与社会. 2006(21)
[2]经由程序的正义——美国刑事司法中程序公正的个案解读[J]. 傅达林. 民主与科学. 2006(05)
[3]程序自治:程序正义的实证分析[J]. 李华,王洪丽. 浙江青年专修学院学报. 2006(03)
[4]论义务及其与权利的本质关系[J]. 郭道晖.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05)
[5]“程序正义”观念与中国的普法教育[J]. 谢秋红. 探索. 2006(04)
[6]程序性制裁解构——以刑事程序为范例[J]. 赵婧,艾丽燕.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03)
[7]实体法与程序法的价值关系分析[J]. 张国强. 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6(01)
[8]论行政主体义务在行政法中的地位[J]. 关保英.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01)
[9]论法律程序的实践价值(上)[J]. 谢晖.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05(01)
[10]法律义务新论——兼评张恒山教授《义务先定论》中的义务观[J]. 胡平仁.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4(06)
本文编号:306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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