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协商参与法治反腐:逻辑、经验与分层建构
发布时间:2021-03-23 04:00
社会组织参与法治反腐已经在许多国家取得不同程度的进展,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反思和防范。我国社会组织参与法治反腐实践存在参与层次不高、参与程度不深、参与界面不广等问题,其根本原因是社会组织参与法治反腐的渠道、路径和平台没有得到具体落实。协商民主为此打开了一条可行路径,政治协商可化解参与层次不高问题,诉讼协商可化解参与程度不深问题,社会协商可化解参与界面不广问题。协商以民主之实带动人人参与,上影响高层立法决策,下浸入人们日常生活判断,中间又得到强大的法律诉讼渠道支撑,从而形成一个全面立体的社会组织法治反腐参与体系。
【文章来源】:江海学刊. 2020,(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7 页
【部分图文】:
我国社会组织参与法律协商的层次体系
当前我国社会组织参与法治反腐的层次不高,未能与政治系统对接;参与的程度不深,通过社会组织以法律手段反腐的路径还不充分;参与的界面不广,大部分社会组织没有亲身参与到法治反腐工作中来。未来的社会组织协商参与法治反腐工作,应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展开(如图2所示)。(一)宏观层面:政治协商
本文编号:3095091
【文章来源】:江海学刊. 2020,(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7 页
【部分图文】:
我国社会组织参与法律协商的层次体系
当前我国社会组织参与法治反腐的层次不高,未能与政治系统对接;参与的程度不深,通过社会组织以法律手段反腐的路径还不充分;参与的界面不广,大部分社会组织没有亲身参与到法治反腐工作中来。未来的社会组织协商参与法治反腐工作,应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展开(如图2所示)。(一)宏观层面:政治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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