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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者之刑名:清代省例立法基础的再思考——基于儒家元典对《福建省例》的文本解读

发布时间:2021-03-28 22:07
  中国古代地方性法规源远流长,清代省例是其集大成阶段。关于清代省例的立法基础,首先是"因地立法、制与事宜"的基本原则。亦有研究指出,清代省例并非各地社风民俗的集中反映,更多体现了官员个人及其群体的利益和经验。基于儒家元典角度,通过对《福建省例》的文本细读,发现督抚、两司等省级司法主体对闽省民风习俗很是重视,相关告示禁约基于儒家伦理往往具有浓郁的教化色彩,在申饬教化的同时甚或存有某种同情之理解(其情可恶,其愚可矜)。本地风俗人情和官僚集团的利益经验,犹如一个硬币的两面,共同构成以省例为代表的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基础。研究方法上,当在尽可能广泛搜求史料基础上,多依据元典进行文本细读,以求更多与历史当事人的精神世界同频共振。 

【文章来源】:史学月刊. 2020,(09)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对民间典型恶习“械斗”的谆谆劝诫
二对奸徒服毒讹诈行为的同情式之理解
三年终岁暮反复提醒告诫小民百姓禁赌防火的良苦用心
四对民间闹丧、锢婢等种种陋习的苦心规劝
    1.禁止闹丧
    2.禁止锢婢
    3.饬禁小说淫词、迎神赛会
五无独有偶:其他省份的类似情形
    1.江苏查禁淫词小说引发的福建行动与压力
    2.福建《清讼事宜八条》对直隶《清讼事宜十条》的直接借鉴
余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新时代下的新思考:张晋藩先生对中国司法文明史的探索与贡献[J]. 陈景良.  中国检察官. 2020(01)
[2]清代法律体系的多重叙述与重构——评王志强《清代国家法:多元差异与集权统一》[J]. 杜金.  交大法学. 2018(04)
[3]中国古代立法经验镜鉴[J]. 张晋藩.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2015(01)
[4]中国古代地方法制的功能结构与发展[J]. 刘笃才.  北方法学. 2012(01)
[5]清末丁日昌查禁“淫词小说”析[J]. 张弦生,张燕萍.  明清小说研究. 1997(01)

硕士论文
[1]清代地方法规研究[D]. 田珍芳.华东政法大学 2018



本文编号:3106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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