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法理论文 >

员工离职时“入股金”能否退还?

发布时间:2021-04-01 09:43
  <正>案例李雷2016年至2017年间在某体育公司工作。2016年7月,李雷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口头约定在该公司入股5万元,占股1%,随后李雷妻韩梅梅向该公司财务负责人王某转账5万元。2017年6月,李雷从该公司离职,要求公司将该5万元予以退还,公司拒绝,李雷遂起诉该公司,要求拿回股金。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决该公司退还李雷的"入股金"5万元。目前,该案已执行到位。 

【文章来源】:人民之友. 2020,(08)

【文章页数】:1 页

【文章目录】:
案例
说法



本文编号:3113123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lilunwen/3113123.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47b03***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