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法理论文 >

透过民国时期的法官与律师看司法腐败的生成——以江西地区为例

发布时间:2021-05-06 22:52
  民国时期江西地区是一个富有多样性的司法实践场域,而司法制度变革成效有赖于法律职业群体的努力推进,其中以法官和律师的作用最为关键。由于狭隘的地域人际圈子,造成具有共同专业背景的法官与律师之间固结勾兑的利益联盟。而日益困窘的生活状况又加剧了司法人员权力寻租的恶习,加上司法人员岗位轮换频繁的体制影响,使得家祠化的司法机关成为任用私人和贪赃枉法的渊薮。备受社会舆论和当事人抨击的法官和律师,同时也频频受到体制内的检控惩戒,寄望于如此消极低效的法律职业群体来推进司法制度变革前行,无异于痴人说梦。腐败不堪的江西地方司法预示着基层民众对法律信仰的彻底丧失,而这些旧法统的操持者注定要为旧法统和旧政权殉葬。 

【文章来源】:法学论坛. 2020,35(0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法官与律师:角色转换与相互勾连之利益
二、混乱的司法体制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三、负案累累的法官与律师及其权力寻租
四、法律信仰丧失之下司法惩戒无济于事



本文编号:3172757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lilunwen/3172757.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9fbc2***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