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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有前科公民就业限制的立法及其完善

发布时间:2021-06-09 02:46
  有前科公民是一个人数庞大且不断增长的社会群体。在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中,存在很多对他们就业的限制。这些限制如果规定得不合理,不仅会损害他们的劳动权,还会产生负面的社会效果。从公民权利角度和社会效果角度进行审视可以发现,现行就业限制规定存在限制范围过大、终身限制过多和立法层次过低等三个主要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当在立法上确定合理的限制范围,设置适当的存续期限,并明确不同位阶法律的设定权。 

【文章来源】:山东工会论坛. 2020,26(05)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我国有前科公民就业限制的立法情况
    (一)法律对有前科公民就业的限制
    (二)行政法规对有前科公民就业的限制
    (三)部门规章对有前科公民就业的限制
    (四)地方性法规对有前科公民就业的限制
三、对有前科公民就业限制的合理性审视
    (一)公民权利角度的合理性审视
        1. 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目的
        2. 符合比例原则
    (二)社会效果角度的合理性审视
四、有前科公民就业限制存在的问题
    (一)限制范围过大
        1. 受限制对象的范围过大
        2. 限制职业的范围过大
    (二)终身限制过多
    (三)立法层次过低
五、对相关立法的完善建议
    (一)确定合理的限制范围
        1. 收缩受限制对象的范围
        2. 细化限制职业的范围
    (二)设置适当的存续期限
    (三)明确不同位阶法律的设定权



本文编号:3219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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