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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合同法中的诚实信用论争

发布时间:2021-10-10 02:46
  欧洲合同法目前正经历着一场意义深远的改革,这主要是受到了欧盟统一的影响,统一带来如何使现有不同法律机制协调共存的问题,有学者甚至因此将统一欧洲合同法提上了议程。在这情形下,一个比较古老的话题又重新获得了论证活力,那就是在德国、英国、法国等不同法律机制中呈现不同功能面貌的诚实信用。关注它不仅是因为这符合学者进行比较研究的智识愿望,也因为诚信已在欧盟法令中悄然实行,而这些法令莫不带有强制效力。如何理解这些带有诚信的法令自然会引发对它更多的历史思辨。这些关注证明了诚信的重要,使我们相信研究诚信富有意义。与其他研究不同的是,本文更想用一种其他方式来考察诚信,即有关诚信的论争似乎已超出了诚信规则本身的意义,尤其是在德国,它们的数目如此众多,内容又十分经典。本文的写作思路将遵循实证主义的传统,不仅关注法律文本中的诚信,更关注法学文献中的诚信论争,尤其是这些论争以一种非常骇人的数量延续多年,其中的典型代表是德国诚信学说。法律实证主义的教义指引本文观察这些学说,期待能从论争中看出问题的真正所在,更好地洞察诚信的涵义。文章第一部分是对主要使用的方法的一个简介。第二部分回顾德国典型论争的历史。第三部分分析... 

【文章来源】: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

【文章页数】:4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 结构主义方法于诚信论争之意义
二、 德国的诚实信用发展:一个历史回顾
    (一) 法官造法的问题以及概括条款的“发现”
    (二) 1920 年后的“逃逸至概括条款”
    (三) 诚实信用的现代化发展
        1. 列举合同义务
        2. 合同权利的内在限制
        3. 法官造法的启动和对实质公平的追求
        4. 概括条款论证产生的对宪法权利的横向影响
三、 诚实信用论争的对称结构
    (一) 诚实信用论争的结构猜想
        1. 诚信的规则-原则-原则的形而上论证层次
        2. 提出一个诚信论争的结构化模型
    (二) 论证的实质方面:个人主义与利他主义的对立
        1. 对立的意义
        2. 伦理论证
        3. 权利基础论证
        4. 期待利益基础论证
        5. 社会福利论证
    (三) 论证的形式层面:公正的灵活性与不确定性的较量
        1. 对立的意义
        2. 形式层次论证的典型逻辑
    (四) 机制竞争层面:司法与立法的竞争
        1. 对立的意义
        2. 机制竞争论证的典型逻辑
    (五) 讨论的循环结构和纵向的层次转换
        1. 提出一个对立结构的整体框架
        2. 纵向的层次转换
    (六) 横向层次转换:实质、形式和机制竞争层次论证之间的关系
        1. 横向的层次转换
        2. 形式、实质和机制竞争层次论证之间的关系
四、 结论:重新认识诚信论争的意义及内涵
中文类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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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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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本文编号:3427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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