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法制视域下的士人优遇探究
发布时间:2021-11-11 16:07
本文试图回答以下三个问题:一,宋朝廷给予士人法律的特权的原因;二,宋代士人尤其是士大夫所获法律特权的过程;三,宋士人所获法律特权法律的具体表现。首先,本文试观察宋代的思想、政治及社会背景。在唐末五代武将横行背景下建立的宋朝,一开始就确立了“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方针;给予官僚贵族特权本是儒家“以礼入法”思想的体现,朱熹等理学家强调尊卑有序是符合儒家思想的;随着宋代科举制度的成熟与发展,士人成为宋代官员的主要来源,他们正是宋代法律的主要制定者与修改者。其次,本文选取几个专题分别考察士大夫的法律特权。仅就士大夫免死特权而言,北宋初还未明确,北宋中期随着士大夫群体的壮大,他们形成本阶级的自觉意识,在政治斗争中注意避免自相残杀,进而提出修改某些罪名的量刑标准及调整司法程序等等,并大造舆论,将不杀士大夫的权益之计说成是“祖宗之法”。在相对团结的士大夫群体面前,皇帝每每作出让步,最终使士大夫的要求得到确认。最后,本文在论述士人特别是士大夫的法律特权时,时时注意与其他阶层或群体相比较。宋代刑律在面对士大夫群体时轻者愈轻,而对百姓的刑律却更严苛了;在司法程序中,与武官相比,文官享有更多的特权;在犯同等贪...
【文章来源】: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10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课题的缘起与相关概念界定
第二节 先行研究报告
第一章 宋代士人得到司法优遇的背景
第一节“与士大夫共治天下”
一 唐末五代大乱的根本原因
二 宋太祖对武将的猜忌
三 “祖宗之法”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士人的精英意识在宋代得到充分强调
一 “刑不上大夫”的思想传统
二 宋代士人群体的构成
三 宋代士人的文化精英认同
四 有关“刑不上大夫”的舆论
第三节 士人群体的社会地位
一 皇帝对士人的礼遇
二 士人群体的经济地位
三 社会各阶层对士人群体的敬重
第二章 宋代法律赋予士大夫的特权
第一节 居于特权法高端的士大夫
一 士大夫的传统法律特权
二 与其它群体的对比
第二节 当赎制为士大夫网开一面
一 以官抵刑
二 以财物赎刑
三 宋代当赎制的主要变化
第三章 宋代司法给予士大夫的优遇
第一节 士大夫的死刑豁免
一 宋初严惩贪官
二 士大夫力争免死权
三 士大夫免死权被认作“祖宗之法”
第二节 附加刑的减免
一 作为死刑替代的配隶刑
二 以编管代配隶的趋向
三 以散官远州安置
四 高调惩贪与低调处罚
第四章 一般士人的法律优遇
第一节 士人的法律特权与学规代法
一 国法所规定的士人特权
二 以学规代刑罚
三 士人议政与学规
第二节 执法官员对士人的纵容
一 士大夫优待学子的理由
二 士大夫的纵容
三 有恃无恐的士人
四 官员亲属荫赎权的滥用
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489151
【文章来源】: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10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课题的缘起与相关概念界定
第二节 先行研究报告
第一章 宋代士人得到司法优遇的背景
第一节“与士大夫共治天下”
一 唐末五代大乱的根本原因
二 宋太祖对武将的猜忌
三 “祖宗之法”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士人的精英意识在宋代得到充分强调
一 “刑不上大夫”的思想传统
二 宋代士人群体的构成
三 宋代士人的文化精英认同
四 有关“刑不上大夫”的舆论
第三节 士人群体的社会地位
一 皇帝对士人的礼遇
二 士人群体的经济地位
三 社会各阶层对士人群体的敬重
第二章 宋代法律赋予士大夫的特权
第一节 居于特权法高端的士大夫
一 士大夫的传统法律特权
二 与其它群体的对比
第二节 当赎制为士大夫网开一面
一 以官抵刑
二 以财物赎刑
三 宋代当赎制的主要变化
第三章 宋代司法给予士大夫的优遇
第一节 士大夫的死刑豁免
一 宋初严惩贪官
二 士大夫力争免死权
三 士大夫免死权被认作“祖宗之法”
第二节 附加刑的减免
一 作为死刑替代的配隶刑
二 以编管代配隶的趋向
三 以散官远州安置
四 高调惩贪与低调处罚
第四章 一般士人的法律优遇
第一节 士人的法律特权与学规代法
一 国法所规定的士人特权
二 以学规代刑罚
三 士人议政与学规
第二节 执法官员对士人的纵容
一 士大夫优待学子的理由
二 士大夫的纵容
三 有恃无恐的士人
四 官员亲属荫赎权的滥用
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489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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