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田皮权”属性法理研究——以民法用益物权为解释工具
发布时间:2021-11-25 23:00
明清时期的土地关系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状态,田皮权的出现就是其重要表现之一。田皮权表现为对他人土地享有占有、耕种甚至交易、继承等权利,具有明显的现代民法理论中用益物权的独立占有权和处分权特征。田皮权的用益物权属性在传统中国语境中具有其存在的合理价值功能,它既提高了土地的经济价值和佃农的身份地位,又是乡村互助互救的重要融资途径。在我国现代民法体系中,用益物权也是重要的名词之一,其表达方式是引进西方法律的结果。对明清时期田皮权用益物权属性的法理研究,一定程度上挖掘了中国目前土地用益物权制度的国内传统资源,能够为更好地理解适用当下土地用益物权提供本土法理支持。
【文章来源】: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9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近代租佃制度的产权结构与功能分析——中国传统地权构造的再认识[J]. 张一平. 学术月刊. 2011(10)
[2]“一田两主”的地权结构分析及其改造利用[J]. 童光政. 北方法学. 2007(02)
[3]清代民法语境中“业”的表达及其意义[J]. 李力. 历史研究. 2005(04)
[4]明清江南市镇的“早期工业化”[J]. 樊树志.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04)
[5]明清时期土地股份所有制萌生及其对地权的分割[J]. 江太新. 中国经济史研究. 2002(03)
[6]中国农地制度:一个分析框架[J]. 姚洋. 中国社会科学. 2000(02)
[7]11-19世纪中国地权市场分析[J]. 龙登高. 中国农史. 1997(03)
[8]日本的近现代土地所有权理论[J]. 杜颖. 中外法学. 1997(03)
[9]清代的人口压力和租佃形态[J]. 何清涟. 江淮论坛. 1987(06)
本文编号:3518952
【文章来源】: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9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近代租佃制度的产权结构与功能分析——中国传统地权构造的再认识[J]. 张一平. 学术月刊. 2011(10)
[2]“一田两主”的地权结构分析及其改造利用[J]. 童光政. 北方法学. 2007(02)
[3]清代民法语境中“业”的表达及其意义[J]. 李力. 历史研究. 2005(04)
[4]明清江南市镇的“早期工业化”[J]. 樊树志.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04)
[5]明清时期土地股份所有制萌生及其对地权的分割[J]. 江太新. 中国经济史研究. 2002(03)
[6]中国农地制度:一个分析框架[J]. 姚洋. 中国社会科学. 2000(02)
[7]11-19世纪中国地权市场分析[J]. 龙登高. 中国农史. 1997(03)
[8]日本的近现代土地所有权理论[J]. 杜颖. 中外法学. 1997(03)
[9]清代的人口压力和租佃形态[J]. 何清涟. 江淮论坛. 1987(06)
本文编号:3518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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