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公司法:历史价值与富强梦想
发布时间:2022-01-07 12:28
近代中国公司法的制定以挽救民族危亡、实现国家富强为其目标追求,不断寻求突破历史困境,实现国家的繁荣和富强是这一时期公司法变革的历史基调。清末国人大力提倡集资设立公司,把公司当成国家富强的工具,1904年晚清《公司律》在这一背景下得以产生。民国建立后,以公司为主要力量的工商业在推动革命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商人的利益诉求在立法上体现为民国公司法的不断修订。此外,近代中国国力的上升也推动了公司制度的进步,1946年《公司法》对于外国公司在华法律地位的规定是公司法领域对于国家主权的一种宣示。
【文章来源】: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20,24(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引言
一、近代中国公司法的政治诉求
二、商人对国家建设和公司立法的参与
三、外国公司在华的法律地位问题
四、公司法制定背后的富强梦想
本文编号:3574545
【文章来源】: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20,24(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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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近代中国公司法的政治诉求
二、商人对国家建设和公司立法的参与
三、外国公司在华的法律地位问题
四、公司法制定背后的富强梦想
本文编号:357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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