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华非法持有枪支案件评析
发布时间:2022-02-24 01:35
枪支作为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在使用得当的情况下,是一项重要的生产工具和武器装备。同时由于其具备强大的杀伤力以及潜在的不可控性,一旦落入不法分子的手中,将会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基于此特殊的属性,政府部门一直将枪支作为一种危险物品加以管制,严格控制着枪支的买卖、使用、持有等行为。我国《刑法》也规定了一系列的罪名对枪支犯罪进行预防和管控,其中非法持有枪支罪作为管理枪支犯罪的兜底性、堵漏性条款,对于阻止不法分子利用枪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我国立法中关于枪支鉴定的标准过低、同时执法机关特别是公安机关过于注重打击枪支犯罪而忽视人权保障的工作理念以及机械的制定打击枪支犯罪的硬性考核标准等一系列的原因,造成实践中大量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仿真枪”、“玩具枪”被纳入枪支犯罪打击的范围,导致社会舆论对枪支立法的合理性以及执法的公正性产生了怀疑。因此制定科学的枪支鉴定标准,区分非法持有枪支的罪与非罪,对于司法实践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天津赵某华因非法持有枪支被判有罪的结果公布后,引起了社会舆论和刑法学界的高度关注,学术界普遍认为此案的争议焦...
【文章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省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4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案情概要
第一节 基本案情
第二节 法院审理
第二章 案件争议焦点
第一节 赵某华的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
第二节 赵某华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
第三节 “枪支”的认定依据应当是什么
第三章 法理分析
第一节 非法持有枪支罪社会危害性的认定
一、社会危害性认定的理论争鸣及评析
二、非法持有枪支罪社会危害性认定的具体判断
三、赵某华的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第二节 非法持有枪支罪主观故意的认定
一、主观故意认定的理论争鸣及评析
二、非法持有枪支罪主观故意认定的具体判断
三、赵某华主观上不存在犯罪故意
第三节 非法持有枪支罪中“枪支”的认定
一、我国“枪支”认定的发展历程
二、公安部的《枪支鉴定规定》、《枪支鉴定判据》不能作为“枪支”的认定依据
三、赵某华持有的并非刑法意义上的枪支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司法认定[J]. 王钢. 中国法学. 2017(04)
[2]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司法偏差与立法缺陷——以赵春华案及22个类似案件为样本的分析[J]. 邹兵建. 政治与法律. 2017(08)
[3]从赵春华非法持有枪支案看刑法中的违法认识[J]. 陈文昊,陈雪.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 2017(03)
[4]法律的系统性危机与司法难题的化解——从赵春华案谈起[J]. 杨建军. 东方法学. 2017(03)
[5]“仿真枪”案的法律解析——以“赵春华案”为视角[J]. 黄伟文.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17(02)
[6]试论我国枪支鉴定标准的设定与完善[J]. 曹玉琪.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7(01)
[7]“司法无良知”抑或“刑法无底线”?——以“摆摊打气球案”入刑为视角的分析[J]. 刘艳红.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01)
[8]刑法司法解释的能与不能——基于网购仿真枪案和掏鸟窝案判决的思考[J]. 叶良芳. 政法论丛. 2016(06)
[9]初探现行的枪支鉴定标准[J]. 聂卫林,蒋华昌. 法制与社会. 2016(18)
[10]《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适用性研究——以气枪国家标准为视角[J]. 陈六一. 中国司法鉴定. 2016(03)
硕士论文
[1]犯罪社会危害性的内涵及其考察[D]. 石聚航.南昌大学 2012
[2]解读刑法中的社会危害性理论[D]. 叶青.西南政法大学 2009
本文编号:3641703
【文章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省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4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案情概要
第一节 基本案情
第二节 法院审理
第二章 案件争议焦点
第一节 赵某华的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
第二节 赵某华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
第三节 “枪支”的认定依据应当是什么
第三章 法理分析
第一节 非法持有枪支罪社会危害性的认定
一、社会危害性认定的理论争鸣及评析
二、非法持有枪支罪社会危害性认定的具体判断
三、赵某华的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第二节 非法持有枪支罪主观故意的认定
一、主观故意认定的理论争鸣及评析
二、非法持有枪支罪主观故意认定的具体判断
三、赵某华主观上不存在犯罪故意
第三节 非法持有枪支罪中“枪支”的认定
一、我国“枪支”认定的发展历程
二、公安部的《枪支鉴定规定》、《枪支鉴定判据》不能作为“枪支”的认定依据
三、赵某华持有的并非刑法意义上的枪支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司法认定[J]. 王钢. 中国法学. 2017(04)
[2]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司法偏差与立法缺陷——以赵春华案及22个类似案件为样本的分析[J]. 邹兵建. 政治与法律. 2017(08)
[3]从赵春华非法持有枪支案看刑法中的违法认识[J]. 陈文昊,陈雪.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 2017(03)
[4]法律的系统性危机与司法难题的化解——从赵春华案谈起[J]. 杨建军. 东方法学. 2017(03)
[5]“仿真枪”案的法律解析——以“赵春华案”为视角[J]. 黄伟文.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17(02)
[6]试论我国枪支鉴定标准的设定与完善[J]. 曹玉琪.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7(01)
[7]“司法无良知”抑或“刑法无底线”?——以“摆摊打气球案”入刑为视角的分析[J]. 刘艳红.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01)
[8]刑法司法解释的能与不能——基于网购仿真枪案和掏鸟窝案判决的思考[J]. 叶良芳. 政法论丛. 2016(06)
[9]初探现行的枪支鉴定标准[J]. 聂卫林,蒋华昌. 法制与社会. 2016(18)
[10]《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适用性研究——以气枪国家标准为视角[J]. 陈六一. 中国司法鉴定. 2016(03)
硕士论文
[1]犯罪社会危害性的内涵及其考察[D]. 石聚航.南昌大学 2012
[2]解读刑法中的社会危害性理论[D]. 叶青.西南政法大学 2009
本文编号:364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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