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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核设施损害责任的法律适用

发布时间:2021-04-18 16:05
  核能是一种清洁、经济的高科技能源,然而它又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具有成本低、污染小的优点,另一方面存在一定风险。核能本身具有极大的危险性,一旦发生核事故将对人类和生态产生致命伤害。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和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的发生,给人们敲响了警钟,警醒人们必须采取严格的措施加强对核设施的安全管理。目前我国在核能安全利用和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度仍存有漏洞,特别是在民用核设施损害责任方面需要强化制度建设,在参考国外现有的法律体系,借鉴其立法技术的基础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本文主要对民用核设施的损害赔偿法律适用规则这一中心展开研究,用文献研究和比较研究的方法从民用核设施发展现状、构成要件以及法律适用规则三个方面分析总结出我国在民用核设施领域存在的问题。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20,(07)

【文章页数】:2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核损害赔偿制度之完善[J]. 朱志权,曾杨欢.  新余学院学报. 2018(03)
[2]核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J]. 刘风景,郑建保.  科技与法律. 2014(02)

硕士论文
[1]核损害赔偿机制研究[D]. 安娜.内蒙古大学 2012
[2]核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D]. 马兆冲.西南政法大学 2012



本文编号:3145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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