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国际私法问题探析
发布时间:2022-01-12 06:30
同性恋和同性婚姻立法已成为全球的一种趋势。一国可以长时间甚至永远回避同性婚姻在其国内的合法化问题,但是无法回避域外同性婚姻在其国内的效力问题。我国法院目前在处理国外同性婚姻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案件时均以公共秩序保留为由拒绝受理。实践证明,完全否认国外同性婚姻的域外效力会导致很多不良法律后果。我国这方面的立法尚属空白,应针对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同时尽快构建相关立法。
【文章来源】:湘南学院学报. 2012,33(03)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同性婚姻定义
二、同性恋及同性婚姻的立法演变
三、同性婚姻的立法模式
四、现阶段我国同性婚姻的国际私法问题研究
(一)同性婚姻的域外效力问题
(二)同性婚姻与公共秩序保留
(三)同性婚姻的先决问题
(四)同性婚姻的法律适用
本文编号:3584284
【文章来源】:湘南学院学报. 2012,33(03)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同性婚姻定义
二、同性恋及同性婚姻的立法演变
三、同性婚姻的立法模式
四、现阶段我国同性婚姻的国际私法问题研究
(一)同性婚姻的域外效力问题
(二)同性婚姻与公共秩序保留
(三)同性婚姻的先决问题
(四)同性婚姻的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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