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法律适用论文 >

论中国足协行业规范的法源地位

发布时间:2022-01-16 22:06
  立法立场的法源观和司法立场的法源观本质上是一种国家法源观,这种法源观已经不能有效地回应法律实践的需要,因此,需走出国家法源观,从形式性认知向功能性认知转变,把法律渊源理解为"有说服性论据"更能解释社会现实。在一些司法案例中,法院之所以把中国足协的行业自治规范用作裁判规范,因为这些自治规范能为法院的判决提供"有说服力论据",而这种说服力建立在足协行业规范的专业理性和秩序正义基础之上。从法理上看,中国足协的行业管理制定权中有法律授权属性,给这种制定权加入了"公权"属性,增加了中国足协行业自治规范"法律硬度",进而在公信力方面为行政执法和法律适用提供更有"说服性"的法源论据,故中国足协行业规范应在中国法律渊源体系中应占有一席之地。不同的法源类别意味着其在法律渊源适用中的地位与作用不同,同时也会对法律适用者产生不同的优位排序思维。在中国语境中,应把足协行业自治规范归于非正式法源类别为宜,由此也决定了其在法律渊源体系中的辅助性功用和次层级地位,它对于法院的法源论证只具说服性效力。在中国足协行业自治规范与其他法源之间的识别问题上,应把正式法源优位地位思维与行业自治规范等非正式法源的辅助性功用统一于... 

【文章来源】: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2015,30(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1法律渊源之争:司法的立场或立法的立场
2中国足协行业规范的法源证成
    2.1足协行业规范具有法源效力的事实论证
    2.2足协行业规范法源地位的法理论证
3中国足协行业规范的法源效力
    3.1中国足协行业规范的法源归类
    3.2中国足协行业规范与其他法源之间的效力识别
4余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法治视角下的中国足协及其《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J]. 高军东.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2011(02)
[2]论作为行政法之法源的行政惯例[J]. 周佑勇.  政治与法律. 2010(06)
[3]行业自治规范的法律效力及其效力审查机制[J]. 屠世超.  政治与法律. 2009(03)
[4]试论指导性案例的“指导性”[J]. 张骐.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7(06)
[5]论司法对行业自治的介入[J]. 黎军.  中国法学. 2006(04)
[6]基于法治的自治——行业自治规范的实证研究[J]. 黎军.  法商研究. 2006(04)
[7]法律渊源:司法视角的定位[J]. 陈金钊.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05(06)
[8]我国职业足球联赛赛场秩序存在的问题与规范措施[J]. 高艳丽,唐文兵.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2005(03)
[9]有说服力的法律论据[J]. H·帕特里克·格伦,牟西.  环球法律评论. 1988(02)



本文编号:3593509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lvtiaokuanjiedu/3593509.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5a915***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