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议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法律适用问题
发布时间:2022-02-22 17:48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增设,无疑扩大了贿赂犯罪规制范围,从应然法的角度出发,系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完善。然而从实然法的角度出发,该罪的增设却使得贿赂犯罪原有的定罪体系复杂化,该罪在实务侦查方面亦面临相当困境。因此,在本文中,笔者对该条规定将先从其理论价值之所在对利用影响力受贿适当阐述,再从司法实践出发,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适用的情况做相关分析。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2,(10)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关系人”视角下复杂化的受贿犯罪定罪体系
1. 近亲属及“关系密切的人”为受贿行为造意者。
2. 国家工作人员为受贿行为造意者。
3. 国家工作人员与其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人”共谋, 共同索取或收受贿赂。
二、对实务查办行受贿案件的挑战
1. 存在侦办特征与侦办方式相冲突的矛盾性。
2. 存在弱化对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查处的可能性。
本文编号:3639941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2,(10)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关系人”视角下复杂化的受贿犯罪定罪体系
1. 近亲属及“关系密切的人”为受贿行为造意者。
2. 国家工作人员为受贿行为造意者。
3. 国家工作人员与其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人”共谋, 共同索取或收受贿赂。
二、对实务查办行受贿案件的挑战
1. 存在侦办特征与侦办方式相冲突的矛盾性。
2. 存在弱化对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查处的可能性。
本文编号:3639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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