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无因管理冲突规则的法律设计
发布时间:2022-07-14 18:35
我国有关无因管理冲突规则的立法至今仍处于空白状态,不论从理论还是实践的角度出发,无因管理冲突规则的立法都是必要的。在保留传统的事务管理地作为连接因素的情况下,辅以其他优先连接点,形成最适合妥贴的法律选择规范体系。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 无因管理冲突规则设计的必要性
二 关于无因管理的冲突规则
(一) 主张直接适用法院地法
(二) 主张适用与管理人相关的法律
(三) 主张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四) 主张适用事务管理地法
(五) 主张无因管理应采取弹性准据法的规定方式
1.大陆法系的立法例:
2.英美法系的立法例:
三 无因管理冲突规则评述
(一) 事务管理地的单一模式评述
(二) 以最密切联系原则为核心衍生的冲突规范模式评述
四 关于我国无因管理冲突规则的立法建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新发展[J]. 任山庆,董长海. 理论导刊. 2006(10)
[2]比较方法、因特网与国际私法趋同化[J]. 黄文旭,罗一荣. 理论观察. 2006(04)
[3]“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的立法设计与论证[J]. 张建良,霍政欣.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05)
[4]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规则探究[J]. 霍政欣.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5(02)
[5]国际私法上无因管理法律适用新探[J]. 金彭年,章晓科.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1(02)
本文编号:3661661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 无因管理冲突规则设计的必要性
二 关于无因管理的冲突规则
(一) 主张直接适用法院地法
(二) 主张适用与管理人相关的法律
(三) 主张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四) 主张适用事务管理地法
(五) 主张无因管理应采取弹性准据法的规定方式
1.大陆法系的立法例:
2.英美法系的立法例:
三 无因管理冲突规则评述
(一) 事务管理地的单一模式评述
(二) 以最密切联系原则为核心衍生的冲突规范模式评述
四 关于我国无因管理冲突规则的立法建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新发展[J]. 任山庆,董长海. 理论导刊. 2006(10)
[2]比较方法、因特网与国际私法趋同化[J]. 黄文旭,罗一荣. 理论观察. 2006(04)
[3]“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的立法设计与论证[J]. 张建良,霍政欣.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05)
[4]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规则探究[J]. 霍政欣.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5(02)
[5]国际私法上无因管理法律适用新探[J]. 金彭年,章晓科.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1(02)
本文编号:3661661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lvtiaokuanjiedu/36616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