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下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法律适用
发布时间:2022-07-15 15:47
《刑法修正案(九)》再次强调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重要性,现实中虚假信息也以扩大的趋势影响着民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本文从本罪的构成要件及与相似罪名的比较两方面,对本罪在法律上的适用进行了一定的梳理。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本罪不属于恐怖活动犯罪的范畴
(一) 行为目的
(二) 行为主体
二、虚假恐怖信息的特征是虚假性、恐怖性、严重性
(一) 虚假性
(二) 恐怖性
(三) 严重性
三、编造指向特定主体传达所编造的虚假恐怖信息
四、传播指向不特定人传达虚假恐怖信息
五、单位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六、只有主观状态为故意才构成本罪
七、本罪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区别
八、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制裁思路——兼评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J]. 时斌. 政法论坛. 2016(01)
[2]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认定——基于司法案例的考察[J]. 黄成.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15(03)
硕士论文
[1]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行为的刑法应对[D]. 时捷.西南政法大学 2014
[2]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研究[D]. 龙贤.西南政法大学 2013
[3]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浅析[D]. 周玉.华东政法大学 2011
本文编号:3662351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本罪不属于恐怖活动犯罪的范畴
(一) 行为目的
(二) 行为主体
二、虚假恐怖信息的特征是虚假性、恐怖性、严重性
(一) 虚假性
(二) 恐怖性
(三) 严重性
三、编造指向特定主体传达所编造的虚假恐怖信息
四、传播指向不特定人传达虚假恐怖信息
五、单位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六、只有主观状态为故意才构成本罪
七、本罪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区别
八、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制裁思路——兼评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J]. 时斌. 政法论坛. 2016(01)
[2]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认定——基于司法案例的考察[J]. 黄成.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15(03)
硕士论文
[1]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行为的刑法应对[D]. 时捷.西南政法大学 2014
[2]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研究[D]. 龙贤.西南政法大学 2013
[3]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浅析[D]. 周玉.华东政法大学 2011
本文编号:366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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