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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保护弱者原则

发布时间:2023-02-21 13:49
  国际私法中的保护弱者原则是指在制定、运用和解释国际私法时,应侧重保护在国际民商事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或者不利地位的当事人。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顺应国际私法发展的趋势,在条文中体现了对弱者利益给予保护的理念,但在许多方面仍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法律适用法》对保护弱者原则的体现
    (一) 关于涉外婚姻家庭方面的具体规定
    (二) 关于涉外债权方面的具体规定
二、《法律适用法》中保护弱者原则的规定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 婚姻家庭部分
    (二) 债权部分
三、《法律适用法》中保护弱者的规定的完善建议
    (一) 明确规定“保护弱者原则”为基本原则, 增加对“保护弱者”的一般性规定
    (二) 正确处理与其他法律、司法解释的关系
    (三) 明确规定“有利于”的裁量标准
    (四) 改善“盲眼”的冲突规则保护弱者的方法
四、总结



本文编号:3747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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