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法律适用论文 >

我国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立法之完善——兼论《海牙国际合同法律选择原则》对我国相关规定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3-02-21 18:23
  《海牙国际合同法律选择原则》的通过,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意思自治原则在涉外合同领域法律适用的最新发展趋势。文章从《海牙原则》出发,在对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及其司法解释相关条文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来检讨我国立法,以期对我国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立法之完善予以借鉴。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海牙国际合同法律选择原则》关于意思自治原则的规定
    (一) 《海牙国际合同法律选择原则》的适用范围
    (二) 意思自治原则在合同领域的适用
        1. 关于法律选择时间
        2. 关于法律选择方式
        3. 关于法律选择范围
        4. 关于选法协议的成立与效力
        5. 关于准据法的适用范围的自由化
    (三) 意思自治原则的例外限制
        1. 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对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
        2. 保护弱者原则对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
二、我国涉外合同领域意思自治原则相关立法的检讨
    (一) 关于默示选法规定之片面
    (二) 关于法律选择变更之严苛
    (三) 关于法律选择范围之模糊
    (四) 关于合同转让规定之缺失
三、我国涉外合同法律适用制度的完善———《海牙原则》对我国相关规定的启示
    (一) 从立法层面完善默示选法方式
    (二) 限制当事人选择、变更选择的效果
    (三) 当事人选择法律的范围的确定
    (四) 增加对“合同转让”的规定



本文编号:3747782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lvtiaokuanjiedu/3747782.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76798***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