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员额制改革的现实困境及应对措施
发布时间:2020-10-11 03:27
为了落实中共中央依法治国的伟大方略,提供高效、便捷、公正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国法院系统自2014年以来,相继在部分省市实施法官员额制改革。在顶层设计的宏观指导下,对法院系统司法人员重新进行分类管理、组织考核,遴选员额制职业法官,精英人才,充实到法院审判一线。首先,笔者收集部分省市推行员额制法官的实施材料;其次,又走访部分市县(区)两级法院的领导、一线法官,让他们谈法官员额制实施中的经验体会;再次又在大量阅读司法理论界对法官员额制研究的基础上,深刻认识到法官员额制度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实现法官的职业化、精英化队伍建设,提高办案绩效,顺应司法规律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同时又清醒地认识到法官员额制在实施中暴露出制度的不完善,以及其面临的现实困境,即司法理论界对此研究的不够深入,对策路径阐明的不够清晰。因此,对法官员额制度提出建议,完善路径显得尤为重要。本文试图通过对法官员额制度的深入研究,紧紧结合法官员额制实施中的制度缺陷,有针对性的提出笔者的观点,包括部分建设性参考意见,以此期待对司法体制改革在未来有所裨益。本文结构安排如下:首先是引言,正文也就是主体四个部分,最后是简短的结语。主体部分分别对法官员额制出台的背景、概念、实施法官员额制的目标,实施法官员额制暴露出的制度缺陷,面临的现实困景等采取了系统的研究方法,其中,对法官员额制完善的路径对策作为重点分析研究,努力追求抛砖引玉之效。引言部分,介绍本论文选题,即法官员额制度改革的出台背景。以及其研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国内研究现状,国外可借鉴的经验介绍;内容研究的三个方面的创新方法:理论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文献梳理法。主体的第一部分是对法官员额制的概述。重点研究法官员额制的概念内涵及沿革。法官员额制产生的现实背景:“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显、法院机构设置不尽合理、独立司法权受干预、法官专业化层次较低审判质量不高、法官人才流失严重。通过对法官员额制概念内涵的研究,探索法官员额制产生的现实背景。在中央宏观控制的框架内,在尊重司法规律的前提下,整体局部结合应用好员额制的比例。实现推行法官员额制的终极目标是:促进法官职业化精英化建设,推动合理审判管理形成,提高司法效能增强社会效果,从而有效促进法官职业化保障机制的建立。本论文鲜明的得出法官员额制实施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故而对其深入实践考察和理论研究显得很有必要。主体第二部分,主要研究我国目前法官员额制政策依据与实施现状。结合我国相继颁布的关于法官员额制度的相关文件,客观考察探析全国各地部分省市实施法官员额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上海、广州、江苏以及河北等省份在顶层设计的大框架下,是如何结合实际情况来划定员额比例以及制定员额法官的遴选流程。然后,对各地改革实施方案经验总结,以及员额制实施后取得的初步成果体现,主要成果有四个方面:科学合理审判机制的建立,员额制法官进退出机制的建立,员额制法官薪酬待遇得以适当增加,员额制法官整体素质的提升。与此同时,法官员额制实施的过程中也暴露出其制度的不完善之处。因而,这就为进一步探析研究法官员额制实施中暴露出的制度缺陷提供了相应的理论基础。主体第三部分,重点考察了法官员额制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的现实困境及其形成的原因。其中,员额制实施中的现实困境有三方面:第一,偏离法官员额制目标的现象;第二,“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严峻;第三,案件压力超负荷导致法官离职加剧;第四,法院系统内部对员额制的消极因素。另外,对法官员额制的现实困境的成因也进行探析,笔者认为也有两方面因素:一、法官员额制的制度性缺陷;二、法官员额制相关配套制度的不足。主体第四部分,主要是研究、解决上述问题的对策建议。紧紧围绕我国实施法官员额制存在的制度缺陷,本文认为应当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政策方案来更好地完善法官员额制的应对措施。这个问题主要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完善员额制的比例要与地域、法院级别相适应;二是完善法官与辅助人员的合理分工与职责界限;三是保证法官遴选程序的公正;四是健全员额法官职业保障制度;五是完善员额制法官司法责任追究机制;六是健全员额制法官的退出机制。
【学位单位】:河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9
【中图分类】:D926.2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法官员额制概述
(一)法官员额制的概念及沿革
1.法官员额制的内涵
2.法官员额制的历史沿革
(二)法官员额制产生的现实背景
1.“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显
2.法院机构设置不尽合理
3.独立司法权受到干预
4.法官专业化层次较低,审判质量不高
5.法官人才流失现象严重
(三)法官员额制的制度目标
1.促进法官职业化、精英化发展
2.推动合理审判管理机制的形成
3.提高司法效能,增强社会效果
4.构建法官职业保障机制
二、法官员额制的政策依据与实践现状
(一)法官员额制改革的政策依据
(二)法官员额制改革各地试点的实施现状
1.上海市法官员额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
2.广东省法官员额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
3.江苏省法官员额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
4.河北省法官员额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
5.其他省市法官员额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
(三)各地改革试点方案的经验总结
1.法官员额入额比例有所不同
2.法官选任标准及流程大同小异
3.遴选机构人员构成的多元样式
(四)法官员额制改革的初步成果
1.科学合理审判机制的建立
2.员额制法官进退机制的建立
3.法官薪酬待遇得以适当增加
4.员额制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有所提升
三、法官员额制的实施困境及成因分析
(一)法官员额制实施中的现实困境
1.偏离法官员额制的预期目标
2.“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严峻
3.案件压力导致法官离职加剧
4.法院系统内部存在的消极因素
(二)法官员额制实施困境的成因分析
1.法官员额制自身的制度缺陷
2.法官员额制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
四、完善法官员额制的应对措施
(一)员额制法官比例要与地域、级别相适应
(二)完善法官与辅助人员的合理分工与职责界限
(三)保证法官遴选程序的公正
(四)健全员额法官职业保障制度
1.保证法官独立行使司法审判权
2.健全法官的薪酬待遇
3.健全员额制法官的安全保障
4.畅通各类司法人员的晋升渠道
(五)完善司法责任追究制
(六)健全员额制法官的退出机制
1.组建员额制法官退出考评委员会
2.衔接好员额制法官退出的具体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2835986
【学位单位】:河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9
【中图分类】:D926.2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法官员额制概述
(一)法官员额制的概念及沿革
1.法官员额制的内涵
2.法官员额制的历史沿革
(二)法官员额制产生的现实背景
1.“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显
2.法院机构设置不尽合理
3.独立司法权受到干预
4.法官专业化层次较低,审判质量不高
5.法官人才流失现象严重
(三)法官员额制的制度目标
1.促进法官职业化、精英化发展
2.推动合理审判管理机制的形成
3.提高司法效能,增强社会效果
4.构建法官职业保障机制
二、法官员额制的政策依据与实践现状
(一)法官员额制改革的政策依据
(二)法官员额制改革各地试点的实施现状
1.上海市法官员额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
2.广东省法官员额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
3.江苏省法官员额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
4.河北省法官员额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
5.其他省市法官员额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
(三)各地改革试点方案的经验总结
1.法官员额入额比例有所不同
2.法官选任标准及流程大同小异
3.遴选机构人员构成的多元样式
(四)法官员额制改革的初步成果
1.科学合理审判机制的建立
2.员额制法官进退机制的建立
3.法官薪酬待遇得以适当增加
4.员额制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有所提升
三、法官员额制的实施困境及成因分析
(一)法官员额制实施中的现实困境
1.偏离法官员额制的预期目标
2.“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严峻
3.案件压力导致法官离职加剧
4.法院系统内部存在的消极因素
(二)法官员额制实施困境的成因分析
1.法官员额制自身的制度缺陷
2.法官员额制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
四、完善法官员额制的应对措施
(一)员额制法官比例要与地域、级别相适应
(二)完善法官与辅助人员的合理分工与职责界限
(三)保证法官遴选程序的公正
(四)健全员额法官职业保障制度
1.保证法官独立行使司法审判权
2.健全法官的薪酬待遇
3.健全员额制法官的安全保障
4.畅通各类司法人员的晋升渠道
(五)完善司法责任追究制
(六)健全员额制法官的退出机制
1.组建员额制法官退出考评委员会
2.衔接好员额制法官退出的具体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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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835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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