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与诉讼对接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0-12-31 09:11
在法官员额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背景下,我国各地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并未缓解,诉讼效率难以保障。公证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公证活动可以为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裁判依据,促进审判活动依法高效进行;经公证的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可以不经诉讼直接成为人民法院的执行依据,减少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公证制度具有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等功能,是社会纠纷多元化解决的基础性司法资源,可以成为人民法院司法活动的重要承接力量。近年来,公证行业的发展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束缚。一方面,公证缺少实体法的支撑,显得有些“势单力薄”;另一方面,公证行业内部发现了一些问题,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公证的公信力,2017年8月,司法部出台了《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对公证执业划出五大红线,公证员执业更加谨小慎微。与此同时,一些地方人民法院积极引入公证机构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取得了良好效果。公证机构因其具有的真实、自愿、保密等优势,对于司法辅助工作以及在相关纠纷解决机制中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如何使得公证业务能够有效地与诉讼活动进行对接,达到公权力的有...
【文章来源】:扬州大学江苏省
【文章页数】:2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1 问题的提出
2 公证与诉讼对接的基础
2.1 公证与法院的历史渊源
2.2 公证在民事纠纷解决中的优势
2.2.1 公证机构的中立性和非营利性符合纠纷解决主体的角色属性
2.2.2 公证的专业性确保纠纷解决过程与结果的合法性
2.2.3 公证服务范围广泛可以应对大多数纠纷
2.2.4 公证机构的民事主体性质与职能定位奠定服务能力基础
2.3 建立公证与诉讼对接机制的意义
2.3.1 有利于解决纠纷格局的多元化发展
2.3.2 有利于解决纠纷机制的专业化改造
2.3.3 有助于形成符合市场规律的法治生态环境
3 公证与诉讼对接的职能
3.1 对民事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进行证明与核实的职能
3.2 依法办理公证债权文书的职能
3.3 在送达文书、调查取证、保全证据、执行财产等环节提供公证服务的职能
3.4 在家事、商事等新领域提供公证服务或者调解服务的职能
3.5 配合法院依法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职能
4 公证与诉讼对接中存在的难题和突破
4.1 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公证书的撤销或确认无效之诉
4.2 关于公证过错的认定问题
4.2.1 现实中公证过错认定存在的争议
4.2.2 目前在公证过错的认定方式中必须考虑的因素
5 公证与诉讼对接机制的建构策略
5.1 价值位阶:专注于纠纷解决中的专业性问题
5.2 对接体系:设置有层次的公证服务分支
5.3 内因改造:加强执业能力建设
结语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公证在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的作用探析[J]. 邱雪娟. 中国民商. 2017(12)
[2]法国离婚制度改革述评[J]. 蔡勇. 东南司法评论. 2017(00)
[3]公证融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价值目标和路径选择[J]. 段伟,杨绍宏. 中国公证. 2017(11)
[4]公证在诉防对接机制中作用之探究[J]. 田凌云. 中国公证. 2017(07)
[5]论公证调解的模式、类型及其受案范围[J]. 陈梅英. 中国公证. 2017(04)
[6]公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功能定位——《关于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解读[J]. 黄鸣鹤. 中国公证. 2016(12)
[7]公证替代诉讼法理逻辑与实务的思考[J]. 王兴和. 中国公证. 2016(03)
[8]后现代社会中公证制度的性质定位[J]. 杨琳. 中国公证. 2015 (10)
[9]德国《部分非讼管辖权移交公证人法》解析[J]. 袁治杰. 中国公证. 2015(05)
[10]中国公证的历史演进[J]. 蓝思航. 科技视界. 2014(29)
硕士论文
[1]中国公证制度演进研究[D]. 方方.复旦大学 2010
本文编号:2949359
【文章来源】:扬州大学江苏省
【文章页数】:2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1 问题的提出
2 公证与诉讼对接的基础
2.1 公证与法院的历史渊源
2.2 公证在民事纠纷解决中的优势
2.2.1 公证机构的中立性和非营利性符合纠纷解决主体的角色属性
2.2.2 公证的专业性确保纠纷解决过程与结果的合法性
2.2.3 公证服务范围广泛可以应对大多数纠纷
2.2.4 公证机构的民事主体性质与职能定位奠定服务能力基础
2.3 建立公证与诉讼对接机制的意义
2.3.1 有利于解决纠纷格局的多元化发展
2.3.2 有利于解决纠纷机制的专业化改造
2.3.3 有助于形成符合市场规律的法治生态环境
3 公证与诉讼对接的职能
3.1 对民事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进行证明与核实的职能
3.2 依法办理公证债权文书的职能
3.3 在送达文书、调查取证、保全证据、执行财产等环节提供公证服务的职能
3.4 在家事、商事等新领域提供公证服务或者调解服务的职能
3.5 配合法院依法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职能
4 公证与诉讼对接中存在的难题和突破
4.1 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公证书的撤销或确认无效之诉
4.2 关于公证过错的认定问题
4.2.1 现实中公证过错认定存在的争议
4.2.2 目前在公证过错的认定方式中必须考虑的因素
5 公证与诉讼对接机制的建构策略
5.1 价值位阶:专注于纠纷解决中的专业性问题
5.2 对接体系:设置有层次的公证服务分支
5.3 内因改造:加强执业能力建设
结语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公证在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的作用探析[J]. 邱雪娟. 中国民商. 2017(12)
[2]法国离婚制度改革述评[J]. 蔡勇. 东南司法评论. 2017(00)
[3]公证融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价值目标和路径选择[J]. 段伟,杨绍宏. 中国公证. 2017(11)
[4]公证在诉防对接机制中作用之探究[J]. 田凌云. 中国公证. 2017(07)
[5]论公证调解的模式、类型及其受案范围[J]. 陈梅英. 中国公证. 2017(04)
[6]公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功能定位——《关于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解读[J]. 黄鸣鹤. 中国公证. 2016(12)
[7]公证替代诉讼法理逻辑与实务的思考[J]. 王兴和. 中国公证. 2016(03)
[8]后现代社会中公证制度的性质定位[J]. 杨琳. 中国公证. 2015 (10)
[9]德国《部分非讼管辖权移交公证人法》解析[J]. 袁治杰. 中国公证. 2015(05)
[10]中国公证的历史演进[J]. 蓝思航. 科技视界. 2014(29)
硕士论文
[1]中国公证制度演进研究[D]. 方方.复旦大学 2010
本文编号:2949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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