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农村法律顾问服务新模式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1-01-10 06:43
由于我国农村地区的纠纷案件层出不穷,村民对法律需求也进一步升级,导致目前的农村法律顾问服务模式已难以满足农村村民现有法律服务需求。而在"互联网+"的新社会形态下,我们可以探索、思考农村法律顾问服务新模式,以更有效、及时地为农村村民提供法律服务。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20,(29)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农村基层组织及村民对法律服务需求已转型升级
(一)我国广大村民的法律意识薄弱
(二)传统农村法律顾问服务已满足不了村民的需求
二、目前农村法律顾问服务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顾问服务只停留在村级层面上
(二)农村法律顾问律师资源匮乏
三、“微服务、零距离”的农村法律顾问服务新模式
(一)搭建微平台,拓宽农村法律服务新渠道
(二)发挥顾问律师的主观能动性,增强服务意识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当前农民“偏好”非法律方式解决纠纷的成因探析[J]. 李鸿雁. 中国农学通报. 2007(02)
[2]论法律信仰危机与中国法治化[J]. 范进学. 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1997(02)
本文编号:2968253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20,(29)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农村基层组织及村民对法律服务需求已转型升级
(一)我国广大村民的法律意识薄弱
(二)传统农村法律顾问服务已满足不了村民的需求
二、目前农村法律顾问服务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顾问服务只停留在村级层面上
(二)农村法律顾问律师资源匮乏
三、“微服务、零距离”的农村法律顾问服务新模式
(一)搭建微平台,拓宽农村法律服务新渠道
(二)发挥顾问律师的主观能动性,增强服务意识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当前农民“偏好”非法律方式解决纠纷的成因探析[J]. 李鸿雁. 中国农学通报. 2007(02)
[2]论法律信仰危机与中国法治化[J]. 范进学. 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1997(02)
本文编号:2968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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