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民陪审制的完善 ——日本裁判员制度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1-03-05 19:52
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并于同日公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确立了新的人民陪审制。这一法律出台的目的为完善依据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所确立的人民陪审制。但是针对其完善的效果,目前学界的研究还较少。由于人民陪审制具有重要的政治和司法价值,持续对该制度进行研究,促使其不断完善具有重要意义。所以本文的目的为继续探析人民陪审制的问题,并针对其进一步完善提出建议。然而人民陪审制十分复杂,其中的问题多种多样,笔者认为与其“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如抓住主要问题。因此,本文关注的焦点为人民陪审制的主要问题。就探析的路径而言,由于《人民陪审员法》颁布至今不过一年,很多工作都是刚刚开展,难以进行实证研究。所以本文主要采取理论分析的路径,从2018年《人民陪审员法》对2004年人民陪审制主要问题及成因的改变入手进行探析。经过分析,本文指出我国2004年人民陪审制的主要问题在于“陪而不审,审而不议”,而这一问题的成因又包括制度架构和实践两个层面。在对2018年人民陪审制的改变进行分析后,笔者认为这一改变未能彻...
【文章来源】:南京大学江苏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3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我国人民陪审制的主要问题探析
(一)主要问题与次要问题的辨析
(二)探析路径的选择
(三)2004年人民陪审制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1.2004年人民陪审制的主要问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
2.2004年人民陪审制主要问题的成因
(四)2018年人民陪审制的改变
1.合议庭组成的改变
2.选任机制的改变
3.参审范围的改变
4.法官指示义务的改变
(五)2018年人民陪审制的改变不彻底
1.制度架构层面的改变不彻底
2.实践层面的改变甚微
3.2018年人民陪审制的主要问题
二、日本裁判员制度的启示
(一)借鉴日本裁判员制度的理由
1.日本裁判员制度的成功性:“陪而审,审而议”
2.中日两国制度内核的相似性
3.我国借鉴日本裁判员制度的传统
(二)日本裁判员制度的经验
1.制度架构层面
2.实践层面
三、我国人民陪审制的完善
(一)以大合议庭为原则,以小合议庭为例外,改革小合议庭组成
(二)废除陪审员任期,逐步实行一案一选,降低法院的可操作性
(三)多管齐下,提高陪审员对庭审内容的理解程度
(四)完善法官指示制度,改革承办人制度,探索合议的技巧
结语
(一)总结
(二)不足与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模式、依据与冲突:人民陪审员参审职权研究[J]. 刘奕君. 法学杂志. 2018(09)
[2]二元陪审合议庭的创新与局限[J]. 施鹏鹏. 人民司法(应用). 2018(22)
[3]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价值指向与实践契合[J]. 刘峥. 人民司法(应用). 2018(22)
[4]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革历程及后续发展[J]. 施鹏鹏. 中国应用法学. 2018(04)
[5]论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权利认同[J]. 占善刚,王超. 河北法学. 2018(01)
[6]“法官释法”:陪审员认定事实的制度保障[J]. 唐力. 比较法研究. 2017(06)
[7]论我国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制的完善[J]. 胡云红. 政治与法律. 2017(11)
[8]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运行障碍及其多维性消解——以“陪而不审”为主要研究对象[J]. 羊震. 江苏社会科学. 2017(01)
[9]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核心问题与改革路径[J]. 郭倍倍. 法学. 2016(08)
[10]人民陪审制度:实证分析与制度重构[J]. 张嘉军. 法学家. 2015(06)
本文编号:3065769
【文章来源】:南京大学江苏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3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我国人民陪审制的主要问题探析
(一)主要问题与次要问题的辨析
(二)探析路径的选择
(三)2004年人民陪审制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1.2004年人民陪审制的主要问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
2.2004年人民陪审制主要问题的成因
(四)2018年人民陪审制的改变
1.合议庭组成的改变
2.选任机制的改变
3.参审范围的改变
4.法官指示义务的改变
(五)2018年人民陪审制的改变不彻底
1.制度架构层面的改变不彻底
2.实践层面的改变甚微
3.2018年人民陪审制的主要问题
二、日本裁判员制度的启示
(一)借鉴日本裁判员制度的理由
1.日本裁判员制度的成功性:“陪而审,审而议”
2.中日两国制度内核的相似性
3.我国借鉴日本裁判员制度的传统
(二)日本裁判员制度的经验
1.制度架构层面
2.实践层面
三、我国人民陪审制的完善
(一)以大合议庭为原则,以小合议庭为例外,改革小合议庭组成
(二)废除陪审员任期,逐步实行一案一选,降低法院的可操作性
(三)多管齐下,提高陪审员对庭审内容的理解程度
(四)完善法官指示制度,改革承办人制度,探索合议的技巧
结语
(一)总结
(二)不足与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模式、依据与冲突:人民陪审员参审职权研究[J]. 刘奕君. 法学杂志. 2018(09)
[2]二元陪审合议庭的创新与局限[J]. 施鹏鹏. 人民司法(应用). 2018(22)
[3]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价值指向与实践契合[J]. 刘峥. 人民司法(应用). 2018(22)
[4]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革历程及后续发展[J]. 施鹏鹏. 中国应用法学. 2018(04)
[5]论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权利认同[J]. 占善刚,王超. 河北法学. 2018(01)
[6]“法官释法”:陪审员认定事实的制度保障[J]. 唐力. 比较法研究. 2017(06)
[7]论我国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制的完善[J]. 胡云红. 政治与法律. 2017(11)
[8]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运行障碍及其多维性消解——以“陪而不审”为主要研究对象[J]. 羊震. 江苏社会科学. 2017(01)
[9]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核心问题与改革路径[J]. 郭倍倍. 法学. 2016(08)
[10]人民陪审制度:实证分析与制度重构[J]. 张嘉军. 法学家. 2015(06)
本文编号:3065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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