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智慧时代疑难案件的裁判:机遇、挑战与应对
发布时间:2021-03-09 07:19
智慧时代的来临催生了诸多新型疑难案件,也会使一些传统案件的裁判面临新的难题,这些案件可能会存在裁判规则紧缺、价值与经验判断困难、司法与社会关系紧张等难题。同时,智慧时代的来临也为审判机制的优化与创新、加速科技手段融入司法裁判、督促司法队伍整体水平提高创造了有利条件。应对智慧时代疑难案件的挑战需要善于把握这些机遇并采取针对性措施,通过个案中法律方法的妥当应用并生成可普遍化裁判规则来应对裁判规则紧张型案件;通过培养"科技+法律"复合型司法人才队伍并应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辅助疑难案件裁判中的价值权衡与经验事实认定;通过引入多元学科知识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效果并善用智慧传媒来搭建司法与社会的信息沟通与传导平台。
【文章来源】:法律适用. 2020,(1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9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智慧时代疑难案件裁判面临的挑战
(一)智慧时代产生的“裁判规则紧缺型”案件
(二)智慧时代产生的“价值与经验判断困难型”案件
(三)智慧时代产生的“司法与社会关系紧张型”案件
三、智慧时代为疑难案件应对带来的机遇
(一)推动司法管理机制的优化与创新
(二)加速智慧科技与司法裁判的融合
(三)督促司法队伍提高整体裁判水平
四、智慧时代疑难案件裁判的应对路径
(一)智慧时代“裁判规则紧缺型”案件的应对路径
1. 运用法律方法调整既有裁判规则与新型事实之间的紧张关系
2. 通过司法解释与指导性案例生成普遍裁判规则以补充制定法
(二)智慧时代“价值与经验判断困难型”案件的应对路径
1. 重视“科技+司法”的专门法院与人才队伍建设
2. 引入科技手段辅助疑难案件中的价值与经验判断
(三)智慧时代“司法与社会关系紧张型”案件的应对路径
1. 引入多元学科知识增强裁判说理效果
2. 善用智慧科技传媒搭建司法与社会的信息沟通与传导平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人民法院改革取向的审视与思考[J]. 顾培东. 法学研究. 2020(01)
[2]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议论[J]. 季卫东. 法学研究. 2019(06)
[3]论智能汽车侵权责任立法——以工具性人格为中心[J]. 许中缘. 法学. 2019(04)
[4]“为权利而斗争”:从话语到理论[J]. 雷磊.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02)
[5]比例原则还是成本收益分析法学方法的批判性重构[J]. 戴昕,张永健. 中外法学. 2018(06)
[6]法律如何调整变化的社会——对“持法达变”思维模式的诠释[J]. 陈金钊. 清华法学. 2018(06)
[7]从概念到规则:网络虚拟财产权利的解释选择[J]. 沈健州. 现代法学. 2018(06)
[8]论个人信息保护中责任规则与财产规则的竞争及协调[J]. 曹博. 环球法律评论. 2018(05)
[9]智能互联网时代的法律变革[J]. 马长山. 法学研究. 2018(04)
[10]迈向大数据法律研究[J]. 左卫民. 法学研究. 2018(04)
本文编号:3072489
【文章来源】:法律适用. 2020,(1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9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智慧时代疑难案件裁判面临的挑战
(一)智慧时代产生的“裁判规则紧缺型”案件
(二)智慧时代产生的“价值与经验判断困难型”案件
(三)智慧时代产生的“司法与社会关系紧张型”案件
三、智慧时代为疑难案件应对带来的机遇
(一)推动司法管理机制的优化与创新
(二)加速智慧科技与司法裁判的融合
(三)督促司法队伍提高整体裁判水平
四、智慧时代疑难案件裁判的应对路径
(一)智慧时代“裁判规则紧缺型”案件的应对路径
1. 运用法律方法调整既有裁判规则与新型事实之间的紧张关系
2. 通过司法解释与指导性案例生成普遍裁判规则以补充制定法
(二)智慧时代“价值与经验判断困难型”案件的应对路径
1. 重视“科技+司法”的专门法院与人才队伍建设
2. 引入科技手段辅助疑难案件中的价值与经验判断
(三)智慧时代“司法与社会关系紧张型”案件的应对路径
1. 引入多元学科知识增强裁判说理效果
2. 善用智慧科技传媒搭建司法与社会的信息沟通与传导平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人民法院改革取向的审视与思考[J]. 顾培东. 法学研究. 2020(01)
[2]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议论[J]. 季卫东. 法学研究. 2019(06)
[3]论智能汽车侵权责任立法——以工具性人格为中心[J]. 许中缘. 法学. 2019(04)
[4]“为权利而斗争”:从话语到理论[J]. 雷磊.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02)
[5]比例原则还是成本收益分析法学方法的批判性重构[J]. 戴昕,张永健. 中外法学. 2018(06)
[6]法律如何调整变化的社会——对“持法达变”思维模式的诠释[J]. 陈金钊. 清华法学. 2018(06)
[7]从概念到规则:网络虚拟财产权利的解释选择[J]. 沈健州. 现代法学. 2018(06)
[8]论个人信息保护中责任规则与财产规则的竞争及协调[J]. 曹博. 环球法律评论. 2018(05)
[9]智能互联网时代的法律变革[J]. 马长山. 法学研究. 2018(04)
[10]迈向大数据法律研究[J]. 左卫民. 法学研究. 2018(04)
本文编号:307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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