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现代中的检察担当初探——以刑事检察为主要视角
发布时间:2021-04-22 18:33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重大问题。"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职能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责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检察机关责无旁贷。本文拟从刑事检察角度,结合当前刑事政策,分析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现代会中对担当作为的认知、面临的束缚和担当路径。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20,(36)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检察担当认知
(一)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政策指引
(二)刑事犯罪治理的新内涵
(三)检察担当的新认知
二、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检察担当困境
(一)认识束缚
(二)制度束缚
(三)能力束缚
三、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检察担当路径
(一)更新理念是思想基础
(二)执法办案是直接手段
(三)检察建议是有效途径
(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有力抓手
(五)民营企业是重点保护对象
(六)“案-件比”是重要考核指标
本文编号:3154261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20,(36)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检察担当认知
(一)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政策指引
(二)刑事犯罪治理的新内涵
(三)检察担当的新认知
二、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检察担当困境
(一)认识束缚
(二)制度束缚
(三)能力束缚
三、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检察担当路径
(一)更新理念是思想基础
(二)执法办案是直接手段
(三)检察建议是有效途径
(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有力抓手
(五)民营企业是重点保护对象
(六)“案-件比”是重要考核指标
本文编号:3154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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