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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地区法官助理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1-04-28 05:55
  1999年我国台湾地区“法院组织法”中各级法院设立法官助理制度的原始目的,是授权各法院依其审理案件特性的需求,聘用法律院校毕业或其他专业人士担任法官助理,以协助法官审理涉及法律及其他专业知识的案件。本文以我国台湾地区法官助理制度为切入点,通过对比大陆该制度的发展情况,对大陆法官助理制度进行思考和总结。文章主要内容包括我国台湾地区法官助理制度的起源、发展和现状,在制度现状一节中,详细介绍了法官助理的选任方式和任职条件、工作职责、职数配置、具体的管理以及相应的考核、待遇和晋升等;并通过法理分析,进一步介绍了台湾地区法官助理的法律定位、其与法官、司法事务官和书记官等其他司法工作人员的不同关系,较全面地了解该制度的理论发展与实践运行;接下来进行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法官助理制度的立法比较、对比制度的不同定性以及在实际操作层面上的管理差异,通过对比,对海峡两岸法官助理制度各自的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并对现阶段大陆和台湾地区各自遇到的新问题进行反思;最后对大陆法官助理制度,在完善法律体系、合理选择聘用方式、拓宽来源渠道、建立身份认同、明确职责划分、规范晋升通道等方面提出一些建议,以期更好地实现我国法官助理... 

【文章来源】:淮北师范大学安徽省

【文章页数】:6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选题缘由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 研究方法
    1.4 研究内容
第二章 我国台湾地区法官助理制度的起源、发展和现状
    2.1 台湾地区法官助理制度的起源
    2.2 台湾地区法官助理制度的发展
    2.3 台湾地区法官助理制度的现状
第三章 我国台湾地区法官助理制度的法理分析
    3.1 法官助理的法律定位
    3.2 法官助理与法官的关系
    3.3 法官助理与司法事务官的关系
    3.4 法官助理与书记官的关系
第四章 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法官助理制度之比较
    4.1 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法官助理制度的立法比较
    4.2 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法官助理的性质比较
    4.3 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法官助理制度的实务比较
第五章 台湾地区法官助理制度对我国大陆的启示
    5.1 加快立法进程,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
    5.2 合理选择聘用方式,拓宽来源渠道
    5.3 建立身份认同,明确职业预期
    5.4 明确职责划分,规范晋升通道
第六章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出版或发表的论著、论文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台湾地区法院书记官制度及其启示[J]. 胡夏冰.  法律适用. 2017(03)
[2]从台湾法官与司法辅助人员的关系看大陆法官员额制改革[J]. 薛永慧.  台湾研究集刊. 2015(06)
[3]“法治改革观”及其意义——十八大以来法治思维的重大变化[J]. 陈金钊.  法学评论. 2014(06)
[4]法律哲学发展的逻辑与方法——对庞德《法律史解释》的解释[J]. 夏锦文,陈小洁.  政法论坛. 2012(06)
[5]法官助理制度若干问题探讨——以本土化为视角[J]. 黄志强.  福建法学. 2011(01)
[6]清末和民国时期的司法独立研究(下)[J]. 郭志祥.  环球法律评论. 2002(02)
[7]庞德与中国近代的法律改革[J]. 王健.  现代法学. 2001(05)

博士论文
[1]法院人员分类改革研究[D]. 娄必县.西南政法大学 2017
[2]审判辅助职业研究[D]. 杨凯.武汉大学 2016

硕士论文
[1]法官助理管理制度研究[D]. 刘颖.华侨大学 2018
[2]法官助理制度研究[D]. 李晴.北方工业大学 2018
[3]我国法官助理制度研究[D]. 周玥.西南交通大学 2018
[4]法官助理制度研究[D]. 张楠.哈尔滨商业大学 2017



本文编号:316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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