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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司法民主化”

发布时间:2021-07-08 06:34
  近来中国的司法领域掀起了一股“民主”之风,试图将民主的原则内容直接贯穿到司法中去,表现为:法官在裁判案件时要照顾民众的感受,体谅民众的情绪,不能偏离民意;对法官的良心教育要优先于业务技术教育;通过引入代表民意的陪审员去防止职业法官的专断和腐败,从而改造司法。通过分析可知,以上所谓民主化的举措并不能有效解决司法所面临的问题,甚至会对法律制度的建设形成破坏。法官旨在追求一种精确的司法判决,而激情的民众感受要么难以确定,要么就被操纵,法官只有严格依法办事,司法判决的确定性和连续性才能得以保障,法治才会有希望。对法官的良心教育固然重要,但适用法律的技术教育更是必不可少,因为司法的本质是理性,法律推理是一个理性的过程,需要法官高超的司法技艺去发掘正义,法官仅道德高尚是远远不够的,而且对此过分强调容易滑向人治的治理模式。陪审制虽然因能较有效地解决司法信任危机而有着较强的生命力,但它的价值意义不应被过分夸大,否则不利于对司法改革应努力的方向作出正确判断。司法领域中的这股“民主浪潮”夸大了司法与民主的联系程度。事实上,司法和民主虽然有联系,但因彼此的内在规定性不同而应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应将民主的原则或...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3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引言
第一章 司法民主化的概念界定
    第一节 民主与司法
    第二节 司法民主化的内涵
第二章 对司法民主化的反思
    第一节 反思的工具——法官职业化
    第二节 对陈忠林观点的批判
        一、严格依法抑或合情合理合法
        二、法官业务教育与道德教育的孰轻孰重
    第三节 陪审制与当前中国司法中的问题
        一、非职业法官是否有必要引入
        二、陪审制与司法民主
        三、中国司法领域的问题与何兵的陪审理论
        四、陪审制的意义
第三章 司法改革的努力方向
    第一节 法官的职业化是必然趋势
    第二节 争取司法独立的努力
结论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法条主义、民意与难办案件[J]. 苏力.  中外法学. 2009(01)
[2]技艺理性视角下的司法职业化[J]. 姚中秋.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08(06)
[3]中国陪审制度的法理悖论[J]. 许志永.  中国改革. 2007(07)
[4]司法的悖论——司法的民主化与司法的精英化之矛盾探究[J]. 孙丽君.  河北法学. 2007(04)
[5]司法职业化与民主化[J]. 何兵.  法学研究. 2005(04)
[6]在历史丛林里穿行的中国法理学[J]. 舒国滢.  政法论坛. 2005(01)
[7]中国陪审制度的理论反思和制度重构[J]. 姚莉.  法学家. 2003(06)
[8]法官职业化与现代司法观念[J]. 祝铭山.  法学家. 2003(03)
[9]论法官现代化:专业化、职业化和同质化——兼谈中国法官队伍的现代化问题[J]. 谭兵,王志胜.  中国法学. 2001(03)
[10]中国陪审制度及其完善[J]. 王敏远.  法学研究. 1999(04)



本文编号:327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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