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环境下刑事律师庭外言论的规制
发布时间:2021-07-13 10:32
刑事律师庭外言论是律师作为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具体表现,是受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但律师庭外言论有着不同于普通公民言论的特殊性,存在误导煽动社会舆论、冲击司法公信力、妨碍司法公正和权威、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影响自身信誉及行业形象的可能性。特别是在自媒体迅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律师庭外言论呈现出一些新趋势,对司法实践带来了始料未及的冲击与挑战。因此,对律师庭外言论进行合法、合理的限制十分必要。本文第一部分别对律师庭外言论和自媒体的概念进行了界定。首先,从身份、时空、内容和方式四个方面对律师庭外言论进行了界定,明确了律师庭外言论的内涵及外延。其次,是对自媒体进行了定义,并分析了其相对于传统媒体所独有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主体多元、形式碎片化、速度及时性和方式交互性四个方面。第二部分是对自媒体环境下刑事律师庭外言论呈现出的一些新特点及可能对司法实践带来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庭外言论新特点方面,主要为言论传播迅速、影响范围广,舆论引导能力强:言论片面、真实性较低;言论呈现极强情绪化。可能带来的问题方面,则从司法公正、诉讼当事人权益、诉讼效率、司法公信力和律师队伍形象几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第三部分从主客观角度...
【文章来源】:山东大学山东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3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
(一) 刑事律师庭外言论的界定
(二) 自媒体的定义与特点
二、自媒体环境下刑事律师庭外言论的特点及其可能的不当影响
(一) 自媒体环境下刑事律师庭外言论呈现的特点
(二) 刑事律师庭外言论可能造成的不当影响
三、刑事律师通过自媒体发表涉案庭外言论的动因及原因分析
(一) 律师通过自媒体发表庭外言论是一种诉讼策略
(二) 控辩双方力量失衡是律师通过自媒体发表庭外言论的根本原因
(三) 司法信息公开不足为律师自媒体庭外言论提供了生存空间
(四) 自媒体的传播优势为律师庭外言论创造了客观条件
四、我国有关律师庭外言论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 我国有关律师庭外言论的立法现状
(二) 我国有关律师庭外言论的立法存在的问题
五、刑事律师庭外言论的规制措施及配套制度
(一) 完善立法,明确庭外言论的界限并建立配套的惩戒措施
(二) 加强自媒体等网络信息传播空间的管制
(三) 完善司法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知情权
(四)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审判独立
(五) 积极开展教育活动,提升律师职业操守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词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自媒体的特征、挑战及其综合管制问题[J]. 宋全成. 南京社会科学. 2015(03)
[2]刑事司法中律师庭外言论法律问题探讨[J]. 杨先德. 政法论坛. 2015(02)
[3]新媒体时代微博舆论监督特点及发展策略[J]. 吴亚欣,薛竹茗. 人民论坛. 2015(02)
[4]论媒体报道对刑事审判的影响机制及其规制[J]. 祁建建,白小艳. 河北法学. 2014(12)
[5]自媒体时代的舆论审判及其因应[J]. 张新宇. 江淮论坛. 2014(05)
[6]刑法修正之于社会舆论:尊重更应超越[J]. 王强军. 政法论丛. 2014(03)
[7]论转型社会的媒体与刑事审判[J]. 封安波. 中国法学. 2014(01)
[8]新媒体时代律师庭外言论的规制[J]. 胡田野. 法学. 2014(01)
[9]微博直播庭审对侦查法治化的可能意义[J]. 周长军. 法学论坛. 2014(01)
[10]论刑事辩护律师会见权的实现[J]. 黄文旭,袁博,周嫣.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3(12)
本文编号:3281899
【文章来源】:山东大学山东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3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
(一) 刑事律师庭外言论的界定
(二) 自媒体的定义与特点
二、自媒体环境下刑事律师庭外言论的特点及其可能的不当影响
(一) 自媒体环境下刑事律师庭外言论呈现的特点
(二) 刑事律师庭外言论可能造成的不当影响
三、刑事律师通过自媒体发表涉案庭外言论的动因及原因分析
(一) 律师通过自媒体发表庭外言论是一种诉讼策略
(二) 控辩双方力量失衡是律师通过自媒体发表庭外言论的根本原因
(三) 司法信息公开不足为律师自媒体庭外言论提供了生存空间
(四) 自媒体的传播优势为律师庭外言论创造了客观条件
四、我国有关律师庭外言论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 我国有关律师庭外言论的立法现状
(二) 我国有关律师庭外言论的立法存在的问题
五、刑事律师庭外言论的规制措施及配套制度
(一) 完善立法,明确庭外言论的界限并建立配套的惩戒措施
(二) 加强自媒体等网络信息传播空间的管制
(三) 完善司法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知情权
(四)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审判独立
(五) 积极开展教育活动,提升律师职业操守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词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自媒体的特征、挑战及其综合管制问题[J]. 宋全成. 南京社会科学. 2015(03)
[2]刑事司法中律师庭外言论法律问题探讨[J]. 杨先德. 政法论坛. 2015(02)
[3]新媒体时代微博舆论监督特点及发展策略[J]. 吴亚欣,薛竹茗. 人民论坛. 2015(02)
[4]论媒体报道对刑事审判的影响机制及其规制[J]. 祁建建,白小艳. 河北法学. 2014(12)
[5]自媒体时代的舆论审判及其因应[J]. 张新宇. 江淮论坛. 2014(05)
[6]刑法修正之于社会舆论:尊重更应超越[J]. 王强军. 政法论丛. 2014(03)
[7]论转型社会的媒体与刑事审判[J]. 封安波. 中国法学. 2014(01)
[8]新媒体时代律师庭外言论的规制[J]. 胡田野. 法学. 2014(01)
[9]微博直播庭审对侦查法治化的可能意义[J]. 周长军. 法学论坛. 2014(01)
[10]论刑事辩护律师会见权的实现[J]. 黄文旭,袁博,周嫣.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3(12)
本文编号:328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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