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司法论文 >

论法律职业资格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合宪性审视

发布时间:2021-09-25 00:08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为我国建设法治国家、完善司法体制筛选合格法律人才的重要制度。合宪性审视,即是依据宪法精神、原则与宪法、立法法等上位法的规定对于立法进行审视,为部门立法提供一个合宪性视角。从以往律司考试对报名条件要求的变迁来看,对于报名条件一般采用限制与放宽政策相结合原则,以期使报名条件既符合平等又控制在合理区间之内。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印发稿)》学历报名条件来看,限定了考生的学历资格,排除了没有全日制法学本科学历且获学位者的报名资格。从学理来看,平等权是宪法权利,拘束于国家公权力机关以尽到宪法义务,具有客观价值规范效应。《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印发稿)》作为司法部的规章,从合宪性来看,该部门规章与立法法、宪法的规定有不相一致之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印发稿)》在立法权限、权利内容与宪法原则存在明显的冲突,具有违宪嫌疑。 

【文章来源】:广州大学广东省

【文章页数】:3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前言
    第一节 选题背景
    第二节 文献综述
    第三节 思路与本文框架
    第四节 研究方法
第二章 问题的提出与合宪性理论视角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合宪性理论视角
第三章 法律职业资格统一考试规范分析
    第一节 从立法合宪性来分析
    第二节 从基本权利的双重属性来分析
第四章 法律职业资格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立法的制度建议
    第一节 明确立法依据与权限
    第二节 对学历要求设置放宽条件
    第三节 以宪法原则为尺度检验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408703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ongjianfalunwen/3408703.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cc205***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