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工智能在我国法院办案系统中的应用实践问题
发布时间:2022-07-29 17:24
人工智能的发展日新月异,全方位席卷人类社会,人类开始进入人工智能时代。在我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时代背景下,为响应国家提高司法现代化水平,构建司法文明的要求,将人工智能引入法院的实践正如火如荼开展。人工智能的优势与法律的特点相契合,论证了司法与人工智能结合具备技术实现层面的可行性。从政策指引、改革趋势、司法需求和市场推动入手,多维度观察法院系统进行人工智能建设的时代背景,会发现人工智能引入法院是势在必行。从人工智能引入法院的合法性基础角度探究,并未找到效力层级较高的法律支撑,因而属于实践先于法律,为保障改革于法有据,还需从法律层面进行立法支持;法院进行现代化建设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在需要及时对我国法院系统的人工智能应用实践进行客观审视,考察人工智能在我国法院司法实践中的现状,从人工智能助力诉讼服务、司法审判、司法管理监督以及司法执行各方面考察司法人工智能系统实际研发应用的现状。必须对已经取得的建设成果给予认可,充分肯定人工智能对司法实践发挥的正向价值,即对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统一司法尺度、强化司法监督方面的重要意义。并且需要客观审视人工智能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的实效是否符合并满足了...
【文章页数】:5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人工智能适用于法院办案系统的多元基础
(一)人工智能与法律结合的技术实现基础
(二)法院发展人工智能的时代背景基础
(三)人工智能应用于法院办案系统的合法性基础
二、人工智能在法院办案系统中的应用探析
(一)人工智能在法院办案系统中的应用现状
(二)人工智能应用于司法的正向价值
(三)人工智能在法院工作中的实效考察
三、人工智能应用于法院办案系统的困境
(一)人工智能的司法角色定位问题
(二)对于算法独裁和算法歧视的担忧
(三)高质量司法大数据的匮乏
(四)存在司法数据安全的隐患
(五)“人工智能+法律”复合型人才的稀缺
(六)重建设、轻应用的制度实施痼疾
四、解围人工智能深入法院应用困境的应对之策
(一)合理定位人工智能系统
(二)建立算法监管机制
(三)提升司法数据质量
(四)加强司法数据安全保护
(五)加快培养复合型人才
(六)科学评估和考察智能系统的司法应用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司法如何面向“互联网+”与人工智能等技术革新[J]. 洪冬英. 法学. 2018(11)
[2]人工智能民事司法应用的法律知识图谱构建——以要件事实型民事裁判论为基础[J]. 高翔.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18(06)
[3]人工智能在刑事证据判断中的运用问题探析[J]. 纵博.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9(01)
[4]司法实践中人工智能运用的现实与前瞻——以上海法院行政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为参照[J]. 葛翔.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8(05)
[5]智能机器人法官:还有多少可能和不可能[J]. 盛学军,邹越. 现代法学. 2018(04)
[6]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五个奇点[J]. 国章成. 理论视野. 2018(06)
[7]司法审判中人工智能的介入式演进[J]. 涂永前,于涵.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8(03)
[8]智慧司法:实现司法公正的新路径及其局限[J]. 冯姣,胡铭. 浙江社会科学. 2018(06)
[9]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运行的现状及完善对策研究——以成都法院为样本进行分析[J]. 杨焘,杨君臣. 科技与法律. 2018(03)
[10]法律与人工智能的法哲学思考——以大数据深度学习为考察重点[J]. 吴旭阳. 东方法学. 2018(03)
博士论文
[1]我国刑事判决说理的场域视角研究[D]. 周芳芳.吉林大学 2018
硕士论文
[1]人工智能在司法裁判中的应用[D]. 周万.武汉大学 2018
[2]当前我国智慧法院建设问题研究[D]. 徐博.华中师范大学 2018
[3]论人工智能实体的法律主体资格[D]. 沈建铭.华中师范大学 2017
本文编号:3666867
【文章页数】:5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人工智能适用于法院办案系统的多元基础
(一)人工智能与法律结合的技术实现基础
(二)法院发展人工智能的时代背景基础
(三)人工智能应用于法院办案系统的合法性基础
二、人工智能在法院办案系统中的应用探析
(一)人工智能在法院办案系统中的应用现状
(二)人工智能应用于司法的正向价值
(三)人工智能在法院工作中的实效考察
三、人工智能应用于法院办案系统的困境
(一)人工智能的司法角色定位问题
(二)对于算法独裁和算法歧视的担忧
(三)高质量司法大数据的匮乏
(四)存在司法数据安全的隐患
(五)“人工智能+法律”复合型人才的稀缺
(六)重建设、轻应用的制度实施痼疾
四、解围人工智能深入法院应用困境的应对之策
(一)合理定位人工智能系统
(二)建立算法监管机制
(三)提升司法数据质量
(四)加强司法数据安全保护
(五)加快培养复合型人才
(六)科学评估和考察智能系统的司法应用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司法如何面向“互联网+”与人工智能等技术革新[J]. 洪冬英. 法学. 2018(11)
[2]人工智能民事司法应用的法律知识图谱构建——以要件事实型民事裁判论为基础[J]. 高翔.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18(06)
[3]人工智能在刑事证据判断中的运用问题探析[J]. 纵博.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9(01)
[4]司法实践中人工智能运用的现实与前瞻——以上海法院行政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为参照[J]. 葛翔.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8(05)
[5]智能机器人法官:还有多少可能和不可能[J]. 盛学军,邹越. 现代法学. 2018(04)
[6]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五个奇点[J]. 国章成. 理论视野. 2018(06)
[7]司法审判中人工智能的介入式演进[J]. 涂永前,于涵.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8(03)
[8]智慧司法:实现司法公正的新路径及其局限[J]. 冯姣,胡铭. 浙江社会科学. 2018(06)
[9]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运行的现状及完善对策研究——以成都法院为样本进行分析[J]. 杨焘,杨君臣. 科技与法律. 2018(03)
[10]法律与人工智能的法哲学思考——以大数据深度学习为考察重点[J]. 吴旭阳. 东方法学. 2018(03)
博士论文
[1]我国刑事判决说理的场域视角研究[D]. 周芳芳.吉林大学 2018
硕士论文
[1]人工智能在司法裁判中的应用[D]. 周万.武汉大学 2018
[2]当前我国智慧法院建设问题研究[D]. 徐博.华中师范大学 2018
[3]论人工智能实体的法律主体资格[D]. 沈建铭.华中师范大学 2017
本文编号:3666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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