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能动主义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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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美国是讨论司法能动主义所具有的固有语境,要把握好司法能动主义的真正内涵,就必须把握住美国司法实践的历史过程。近年来,能动司法一词在我国兴起,学界的相关研究学说此起彼伏,仍未有定论。对于这个诞生于美国并在美国语境下发展起来的概念,我们很有必要还原其本来的含义和功能,探究其真实的用意,这对于指导我国未来司法实践有着不可估量的重要意义。生搬硬套或曲解司法能动的原意不仅不能为我们所用,甚至会落下东施效颦的下场,贻笑于世人也。正如日本法学家高见泽磨所说,中国的纠纷解决制度,一方面要满足双方当事人的复仇感情,另一方面又要满足合法性这一国家正义,于是被迫在这二者之间走钢丝。中国的司法实践应当致力于服务大局,在追求个案公平正义的同时,应把社会整体正义作为司法工作的重要价值目的,努力实现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个体正义与普遍正义的一体化。 第一部分,司法能动主义的定义与特征的概述。该部分首先通过展现中外学界不同学者的阐述,分别介绍司法能动主义在美国和中国语境下的定义。接着从灵活性、限制性和导向性三个方面,全面描述了美国司法能动的特征。最后得出结论,司法能动主义能够在美国社会获得如此高的社会认可度说明了其适用的背景必须是一个有宪政基础、法律历史背景和现实需要的社会。分权体制、司法独立和违宪审查是作为普通法背景下司法形态体现的司法能动主义所必不能离开的三个要素。 第二部分,美国司法能动主义的由来。美国历届最高法院行使的司法审查权,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其司法能动主义的历史发展。本章节以司法审查发展史和联邦最高法院发展史为主线探究了美国司法能动的由来。从马歇尔法院时期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到洛克纳时代的洛克纳案,从沃伦法院时期的布朗案、米兰达案到伯格法院时期的罗伊案,最后到伦奎斯特法院时期的布什诉戈尔案,整个美国司法发展史就是司法能动主义和司法克制主义交替发展的历史。可以说,要把握好司法能动主义的真正内涵,就必须把握住美国司法实践的历史过程。 第三部分,司法能动主义的合理适用。本部分主要从避免过度干预政治、防止民主性缺失、限制司法权过度扩张三个层次探讨了司法能动主义在美国的合理适用。简单地看待司法能动与司法克制都是片面的,它们两者是程度不同的问题而不是性质不同的问题。我们需要关注法院如何在获得司法审查权力的同时防止司法权力的滥用,最终达到迎合甚至引领社会发展的结果。于是,积极主义价值立场的司法能动与消极主义价值立场的司法克制何种更具有合理性,如何适用司法能动主义以更好地保障美国的宪政制度,便是本章要探讨的主要问题。 第四部分,司法能动主义对我国司法实践的启示。最后,回到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来,从司法解释、个案适用、违宪审查、纠纷解决四个方面切入分析了美国司法能动主义对我国司法实践的启示。为统一法律适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形成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司法解释体系。明确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两者的关系,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法院内部审判运行机制。在不损害国家根本宪政制度的前提下,积极地借鉴国外的违宪责任制度,逐步形成适应我国国情的宪法诉讼制度。在兼顾各方利益冲突的情形下,探寻出针对我国社会纠纷特点的司法能动方式,包括多元社会价值的司法考量与多元化的社会纠纷解决机制,缓解我国基础性社会矛盾。 本文主要通过文献分析法、定性分析法和探索性研究法对美国的司法能动主义进行探讨,以求借鉴西方已发展近百年的司法能动理论,立足中国司法的现实,得出司法能动主义对我国当今司法实践的良好启示。遵循司法的基本规律,进行循序渐渐的司法改革是今后司法实践的必由之路。作为我国系统工程的司法改革,尝试边创新边改进的方式来推进不仅是现实的而且是可行的。实现司法能动不仅需要有系统理念的前提,更需要有完善制度的保障,互动的权力、协调的制度与平衡的利益均缺一不可。
【关键词】:司法能动主义 违宪审查 司法解释 个案适用 纠纷解决
【学位授予单位】:广西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71.2;D926
【目录】:
- 中文摘要4-6
- Abstract6-11
- 引言11-13
- 一、司法能动主义的概述13-21
- (一) 司法能动主义的定义13-15
- 1. 美国对于司法能动主义的不同观点13-14
- 2. 国内对于司法能动主义的不同观点14
- 3. 小结14-15
- (二) 美国司法能动的特征15-21
- 1. 司法能动的灵活性15-17
- 2. 司法能动的限制性17-18
- 3. 司法能动的导向性18-21
- 二、美国司法能动主义的由来21-28
- (一) 司法审查发展史21-24
- 1. 违宪审查制度的开端22-23
- 2. 违宪审查制度的确立23
- 3. 违宪审查制度的发展23-24
- (二) 联邦最高法院发展史24-28
- 1. 司法能动主义的兴起——浓墨重彩的马歇尔法院时期25
- 2. 司法能动主义的确立——影响深远的洛克纳时代25-26
- 3. 司法能动主义的发展——英雄主义的沃伦法院时期26-27
- 4. 司法能动主义的继承——坚守与发展的伯格法院时期27-28
- 三、司法能动主义的合理适用28-35
- (一) 避免过度干预政治28-30
- 1. 避免对政治民主的危害28-29
- 2. 注意宪法审查的限度29-30
- (二) 防止民主性缺失30-32
- 1. 维护三权分立30-32
- 2. 保持司法中立32
- (三) 限制司法权过度扩张32-35
- 1. 保障法律的确定性33-34
- 2. 保持司法的克制性34-35
- 四、司法能动主义对我国司法实践的启示35-45
- (一) 司法解释上的司法能动35-37
- 1. 弥补立法的缺陷35-36
- 2. 完善司法解释制度36-37
- (二) 个案适用里的司法能动37-38
- 1. 法官造法之不适宜37-38
- 2. 自由裁量权之发挥38
- (三) 违宪审查中的司法能动38-40
- 1. 司法审查构建之困境39
- 2. 完善国家宪政建设39-40
- (四) 纠纷解决下的司法能动40-45
- 1. 探寻多元社会价值的司法考量40-41
- 2. 探寻多元化的社会纠纷解决机制41-45
- 结语45-46
- 注释46-48
- 参考文献48-52
- 读硕期间发表的论文52-53
- 后记53-54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郭杨骞;;司法权与司法能动——美国司法能动主义的发展与启示[J];研究生法学;2010年04期
2 张榕;;司法能动性何以实现?——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为分析基础[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7年05期
3 杨建军;;“司法能动”在中国的展开[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01期
4 张弘;;法律解释的回应性与和谐社会建设[J];法律方法;2008年00期
5 张其山;;法官造法的限度及方式[J];法律方法;2008年00期
6 顾培东;;司法能动主义的蕴含[J];法律适用;2010年Z1期
7 罗东川;丁广宇;;我国能动司法的理论与实践评述[J];法律适用;2010年Z1期
8 欧婷;;消除有罪不罚 实现司法正义[J];法制与社会;2011年11期
9 王军;王帅帅;;司法能动主义与中国问题意识——读克里斯托弗·沃尔夫的《司法能动主义》[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年01期
10 王建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司法能动论[J];金陵法律评论;2007年02期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李辉;论司法能动主义[D];山东大学;2010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章烽;论司法能动[D];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
2 徐鹏;司法能动在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应用[D];兰州大学;2010年
3 冉纲瑞;论司法能动注意在我国的适用[D];西北大学;2011年
4 许凤伟;司法能动主义比较研究[D];天津商业大学;2011年
5 郭俊伟;对中国司法能动主义的思考[D];宁波大学;2011年
6 蔡丽敏;司法能动主义及其在中国的发展[D];西北师范大学;2011年
7 周超;当代中国语境下能动司法的合理性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11年
8 常倜;司法能动主义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08年
9 刘洁;论司法能动主义[D];河北大学;2007年
10 林感;司法能动主义探析[D];北方工业大学;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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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47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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