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公司法最新修改之简述——以2012年《公司法制纲要》为视角
发布时间:2017-11-20 08:22
本文关键词:日本公司法最新修改之简述——以2012年《公司法制纲要》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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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2年8月1日,日本法制审议会公司法制部会出台了"公司法制再探讨纲要"。该纲要主要在社外董事的监督作用、社外监事的监查作用、母子公司股东的保护,以及企业重组中的现金排挤、股份回购、分割后债权人保护等方面,针对2005年公司法未解决的问题进行规定。围绕这几个方面,就此次纲要的修改内容进行全面而详细的介绍,以期对我国公司法的修改起到一定的启示与借鉴作用。
【作者单位】: 上海大学法学院;
【分类号】:D931.3;DD912.29
【正文快照】: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为止,世界各国的公司法律制度步入了放宽规制时期。2005年的日本公司法对公司治理也大幅度放宽规制,主要包括扩大经营者权限、赋予更大的裁量权,责任制度也趋于轻缓化①。但是,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的发生,导致了经济泡沫的崩溃,国际经济因此陷于长期的不景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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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美兰;韩国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研究[D];吉林大学;2007年
,本文编号:1206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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