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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企业型公司的融资困境与破解

发布时间:2024-06-30 08:57
  社企型公司与传统营利公司存在本质区别,其出现突破了公司只能用来追求营利目标的传统观念。实践分析显示我国社企型公司的融资特点和困境在于融资对象局限于关联方,非关联方融资极少。这并非由于具备双重使命的社企型公司财务回报低导致其对投资者吸引力不够,相反实践和理论分析显示具备双重目标的社会投资者并不缺乏,而是因为在现有公司法下,社企型公司和社会投资者无法确认对方的真实目标。现有公司法以营利为预设,缺乏公益目标保护机制,公司控制者的主观公益性是社企型公司公益目标的唯一保障,所以双向识别机制的构建是破解社企型公司融资困境的关键。关联方融资正是一种双向识别机制。域外国家的弹性低收益债、B型公司认证和社会证券交易所也是双向识别机制的具体类型。我国现有法律资源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股和社会企业认证都是潜在的双向识别机制。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我国社会企业型公司的融资实践分析
    (一)社会企业型公司融资特点
        1. 融资规模较小
        2. 外部融资以股本融资为主,其他外部融资方式对关联方的依赖程度较高
    (二)社会企业型公司融资困境的成因
        1. 共有原因:公开发行证券的证券法门槛
        2. 表面特有原因:双重使命的影响
        3. 根本特有原因:现有公司法的束缚、信息不对称与双向识别机制的缺乏
三、社企型公司融资中的双向识别机制构建:域外经验评析
    (一)私人合约型双向识别机制:弹性低收益债
    (二)中介机构型双向识别机制:B型公司认证
    (三)国家立法型双向识别机制:社会证券交易所
四、我国现有法律资源中的潜在双向识别机制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优先股
    (三)社会企业认证
五、结论



本文编号:3998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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