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模式的社会主义制度创新和生动实践——南通四建用股权流转机制开创中国特色企业制度
发布时间:2017-12-14 15:16
本文关键词:公司治理模式的社会主义制度创新和生动实践——南通四建用股权流转机制开创中国特色企业制度
【摘要】:正背景南通四建独创的股权流转和股东进退出机制,对中国公司制度本土化、科学化具有开创性的意义。南通四建根据建筑行业特点、企业实际,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进行了大胆的创新和实践,建立了一个极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征、符合中国国情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和补充了《公司法》,具有示范效应和历史意义。
【作者单位】: 中国建筑业协会;达海控股集团;
【分类号】:F271;F426.92
【正文快照】: 一、《公司法》对股东权力和股权转让的界定和常规做法 2006版《公司法》对股东和股东会权利及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股权转让都有明晰的界定。具体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股东是企业的所有者,只要保持出资地位,就拥有企业的所有权及各项事务管理权。 股东是公司存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张振福;对建立航天现代企业制度的思考,
本文编号:128836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ongsifalunwen/1288367.html